• 索 引 号: sm09109-11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 将财农改指〔2026〕20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0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将财农改指〔2026〕203号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时间:2026-07-11 09:04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明财(农)指【2026】25号),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现下达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万元。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你们按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奖补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表

 

 

将乐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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