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21-1100-2026-00194
  • 备注/文号: 将劳人仲委〔2026〕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11-02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张求明同志为专职仲裁员的通知
将劳人仲委〔2026〕2号
来源: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11-02 15: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张求明同志为专职仲裁员(仲裁员证号:J.3504280002),聘期为5年,自2026年11月2日至2031年11月1日。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