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4-1220-2014-00071
  • 备注/文号: 将交〔2014〕111号
  • 发布机构: 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12-22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交〔2014〕111号
来源:交通局 时间:2014-12-22 15:55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 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交办安监〔2014〕116 号)、《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闽交安〔2013〕10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交安监〔2014〕139号),扎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现就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有关部署,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 建设,探索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全面实现“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示范建设目标,为全国“平安交通”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接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约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廖满红
副组长:黄居河、陈振春、庄文立
成 员:邱长华、余鑫辉、翁小斌、温云祥、苏海华、翁荣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余鑫辉兼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各项建设工作
1.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以普通公路“平安路段”、“平安班站”、“平安路政许可服务中心”创建为支撑,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强化农村路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积极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重点向未通农村客运的建制村倾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坚持“政府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超限率有效下降,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县公路分局、局农村养护股、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落实)
2.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创建活动。以“平安道路运输企业”、“平安驾培企业”创建为友撑,进一步夯实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不断强化交通运输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达标创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与“三年无事故先进企业”、“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星级驾驶人”评比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紧密联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发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作用,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试点要求,积极做好接驳运输工作;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督促内水上船舶严禁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作业。督促各驾培企业要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驾培行业调控和资源整合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全面推广“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县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落实)
3.大力开展“平安车站”创建活动。以“平安客运场站”创建为支撑,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各客运站按照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把旅客使用安全带和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做细。(县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落实)
4.大力开展“平安内河” 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砖,加强对船员、船主、船公司的宣教力度,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不同水文气象条件下的禁航和作业规定、特殊时段的监管规定等。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和气象状况,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处置能力。(县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5.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和完善隐患整改“四不放过”机制,对隐患整改实行“零容忍”管理,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遏制疲劳作业。新开工项目内1km以上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深入推行公格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全部开展评估;力争2014 年起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高等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全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积极鼓励参建单位尝试和推广使用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坚决淘汰质量安全隐患大的落后设备和施工工艺。(县公路分局、局工程站按职责落实)
6.继续加大“平安交通”建设宣传力度。要坚持把宣传组织发动贯穿于“平安交通”建设始终,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开设专栏专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屏幕滚动显示、群发短信、发布微博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将“平安交通”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一线的企业、场站、工地、码头、车船和从业人员,并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展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
1.总结创新,在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既要逐项对照执行好上级有关规定,又要针对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和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做到边创建、边总结。同时,加强与其他县市之间的经验交流,共享“平安交通”建设经验和成果,互相促进。
2.培养典型。注重以点带面,培养一批安全生产基础较扎实、安全生产管理较好的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单位、工程项目作为典型示范,采取经验介绍、现场交流、实地观摩、“风采展示”等形式,将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全地区、全行业,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活动步骤
“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开展时间为2014年至2016 年6月底。
(一)宣传发动阶段 (即日起至2014年底)
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对“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进行科学部署,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特色,制定和完善“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约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良好活动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 (2015年1月至12月)
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制定的“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人,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及工件质量要求,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认真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期间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l月至6月)
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和示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找不足、改进完善,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比较成熟的“平安交通”建设理论体系,持续巩固活动成效,为推进全国“平安交通”建设做好试点示范,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传进行安排部署,自觉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交通运输安全全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活动相结合,精心细化方案,形成特色品牌,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深化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价考核、奖惩激励、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示范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道路运输、内河交通、交通基础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效地控制在市局和县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之内。
(二)强化支撑,保障到位。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平
安交通”建设人、财、物的支持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装备、设施水平,改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条件,加强先进科技和信息化的应用,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专项保障机制,保障“平安交通”建设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管理部门、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考核,认真推进。各部门要将“平安交通”与“平安将乐”、“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生态交通”、“美丽交通”紧密结合起来,将责任要求体现在平时平常,将工作重点落实到基层基础,指导开展好“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车站”、“平安内河”、“平安工地”以及其他有针对性和特色的“平安交通”建设,要突出示范领域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夯实“平安交通”保障基层基础基本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示范建设目标,为全国“平安交通”建设创造先进经验和做法。市交通运输局将把“平安交通”创建和示范建设绩效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考评指标,对各单位“平安交通”建设情况开展评估考核,通报各单位“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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