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2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1〕2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将乐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三明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所列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治理
(一)持续开展重点村整治。2021年,从《将乐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试点村中安排古镛镇桃村、梅花村、和平村、文曲村,水南镇新兴村,高唐镇赖地村、会石村,万安镇高坊村、福匡村、孙坊良种场,白莲镇天许村、三溪村、铜岭村,黄潭镇黄潭村、大言村,南口镇舍坑村、南胜村,光明镇际下村,安仁乡余坑村、泽坊村,大源乡增源村,余坊乡朱岭头村、乡办林场,漠源乡伍坊村,万全乡阳源村、杏溪村等26个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村。其中古镛镇和平村重点做好金溪河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高唐镇会石村以黄坑口为重点围绕村容村貌做好整治,光明镇在开展际下村农房整治提升的同时,资金要向永吉村适当倾斜,漠源乡在做好伍坊村整治的同时,持续提升曹溪口风貌,余坊乡要将整治重点放在国道沿线村庄农房整治。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村每个村安排7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于今年5月先补助每个村4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到年底建设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后再拨付3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分别由行政村所在乡(镇)政府统筹使用,不足部分通过乡(镇)自筹或与县直有关单位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推进农村改厕质量提升
(二)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改厕工作,规范建设标准,鼓励各乡镇自筹资金完成今年摸底新增的农村户厕改造和提升任务。因地制宜,统筹衔接农村厕所的尾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成后,传统旱厕必须去功能化。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公厕日常管理。合理优化公厕布局,因地制宜提升一批镇村公厕。巩固厕所革命成果,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一长两员”制度(公厕长、保洁员、管理员),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
(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底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第三方实施,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万安村、余坊村、洋源村、大源村、安仁村、南口村、高唐村、黄潭村、将溪村、白莲村等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23.5公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2021年12月前完成智慧化运维监管平台的建设。通过强化技术支撑,综合运用5G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县-乡两级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整合,远程可监管,信息及时传达,提高运维管理效率和监管水平。将乐县监管平台体系建立后,可以实现“一个实时、两个强化、三个同步”。
责任单位:将乐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举报等情况,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完成辖区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将乐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农村水系建设。实施邓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和金溪玉华大桥至南口蛟湖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综合治理河长19公里,建设安全生态水系23.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万亩。将农村水环境处理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促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高唐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逐年扩大分类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全县村庄保洁、垃圾转运以捆绑打包的方式实施市场化,提升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将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4-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到2021年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入推进农房整治提升
(十一)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规划理念,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和“多规合一”要求,加快编制“村民看得懂、政府用得上”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强制“合村并居、村民上楼”。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十二)落实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规范宅基地审批,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不得侵占永久基本农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农房风貌管控。严格落实“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工作机制,整合审批流程,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竣工验收、巡查执法和旧宅基地退出等四个机制。开展将乐县“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建设,编制一套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新建农房按图集审批管控。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四)整治既有农房。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400栋,重点整治“两高”沿线、国省道沿线、集镇主干道沿线和乡村振兴试点村等,其中高唐镇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乡镇、白莲镇为农房整治试点乡镇、万安镇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试点乡镇、安仁乡为省市认可“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农村人居环境典范乡镇,要整乡(镇)完成裸房整治任务。对全县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重点对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已加固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开展排查复核,并有效处置整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品质
(十五)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内涵,引导全县村庄向“拆旧、拓新、整漂亮”2.0版升级,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向“穿衣戴帽扮靓丽”3.0版看齐。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所有乡(镇)各实施1个以上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林业局、供销社,将乐生态环境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活动,做好已获得命名的省卫生乡(镇)、村的巩固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继续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绿化140亩,建成省级森林村庄3个,绿盈乡村14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推动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公路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16.8公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光明镇禊俚村、各布村和黄潭镇谢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1809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西彦水厂二期工程,新建管网30公里。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提升镇区品质。以高唐镇为集镇环境整治样板,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将乐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倡导家庭爱美,以小家带动大家创美,共同培育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示范户,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妇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强杆线整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做到整齐有序。开展农村杆线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改善农村用电环境。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完成南门头老旧小区和滨河南路上水南段改造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大力激发村庄发展活力
(二十三)推动特色产业培育。重点围绕烟叶、畜禽、蔬菜、水果、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等乡村特色产业以及粮食生产,新增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13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推动新业态培育。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00名。继续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各乡(镇)建设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邻里守望相助等重点工作,推动广泛开展创星评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及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评选活动,不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创十星评十户”活动,促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进一步形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瓜溪村传统村落内古民居改善提升。加大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监管和发掘保护力度,新增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办好农民丰收节,宣传展示农村改革开放发展成就,提升农民群众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完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工作跟踪落实和工作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需在月底前向县振兴办(农业农村局)报送每月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推进动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成员单位
(二十八)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小型设施用地可参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小型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和完善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省、市级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财政部门应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相关渠道资金,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投入保障。在省级核定的新增债务限额内,统筹债务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协调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推进技术创新研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示范推广。以乡土科技特派员为抓手,优先选任一批相关技术的乡土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水利局、林业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一)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结推广“积分制”“红黑榜”等经验做法,完善“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落实“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村规民约。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宣传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用好举报电话、“e三明”等各类投诉举报平台,支持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统筹用好各级现有渠道资金,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激励引导乡(镇)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通报表扬一批整治提升成效明显的乡(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将乐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任务分解表
2.将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建设标准
附件1
将乐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任务分解表
乡(镇) |
乡镇污水配套管网 (公里) |
村庄生活污水(个) |
裸房整治(栋) |
“四旁”绿化 (亩) |
绿盈乡村(个) |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任务 (公里) |
治理水土流失 (万亩) |
新建改建农村饮水管网 (公里) |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水厂(处) |
“一村一品”专业村(个) |
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名) |
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整治 (个) |
古镛镇 |
- |
- |
30 |
34 |
- |
- |
- |
7.5 |
1 |
1 |
- |
- |
水南镇 |
- |
- |
20 |
- |
- |
- |
- |
- |
- |
1 |
- |
- |
高唐镇 |
0.8 |
1 |
20 |
- |
- |
12.077 |
0.5925 |
- |
- |
1 |
- |
- |
漠源乡 |
- |
- |
30 |
5 |
- |
- |
- |
- |
- |
1 |
- |
- |
光明镇 |
- |
- |
20 |
- |
- |
- |
- |
2 |
- |
1 |
- |
- |
南口镇 |
5.85 |
1 |
20 |
- |
- |
9.285 |
- |
3 |
- |
1 |
- |
- |
白莲镇 |
4.7 |
1 |
30 |
42 |
- |
- |
- |
10 |
- |
1 |
- |
- |
黄潭镇 |
0.8 |
2 |
30 |
14 |
- |
- |
- |
2 |
- |
1 |
- |
- |
万全乡 |
- |
- |
30 |
10 |
- |
- |
- |
2.5 |
- |
1 |
- |
- |
万安镇 |
3.8 |
1 |
20 |
- |
- |
2.148 |
0.5925 |
- |
- |
1 |
- |
- |
安仁乡 |
1.55 |
1 |
60 |
15 |
- |
- |
- |
- |
- |
1 |
- |
- |
大源乡 |
3 |
1 |
50 |
10 |
- |
- |
- |
- |
- |
1 |
- |
- |
余坊乡 |
3 |
2 |
40 |
10 |
- |
- |
- |
3 |
- |
1 |
- |
1 |
合 计 |
23.5 |
10 |
400 |
140 |
14 |
23.51 |
1.185 |
30 |
1 |
13 |
100 |
1 |
注:绿盈乡村任务由将乐生态环境局落实,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局落实。
附件2
将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建设标准
基本内容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厕所革命 |
卫生公厕 |
每村建设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新建公厕选址应在村庄入口、广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较集中地点; 新建、改建公厕通水通电,对外开放,投入使用; 公厕干净卫生,有人管护,管护责任人和管护制度上墙; 公厕粪污经过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
卫生户厕 |
实现水冲式卫生户厕全覆盖,消灭简陋旱厕。 |
|
农村垃圾治理行动 |
垃圾清扫保洁 |
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无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道路、溪流、沟渠、池塘、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等干净整洁,无陈年垃圾,无卫生死角。 |
设施设备配置 |
垃圾桶和垃圾专用运输车满足需要,有垃圾收集点,并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现象。 |
|
垃圾有效处理 |
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处理垃圾,禁止将生活垃圾简易焚烧或填埋。 |
|
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
农村水体治理 |
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应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采用化粪池+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处理; 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可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 村庄污水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水沟、水体、水塘等清澈无异味,禽畜养殖粪便污水应及时处理。 |
农房整治行动 |
裸房整治 |
开展裸房整治,全面消灭裸房。限制村内使用各类彩钢瓦,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老旧房屋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 |
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
扫清楚 |
房前屋后卫生干净、整洁,无明显废弃物。 |
拆清楚 |
拆除废弃的空心房、田间附属房、猪圈、鸡圈、牛羊圈和房前屋后各类私搭乱建,采用乡土式干砌、插篱、种植等方式,规整房前屋后的绿地、菜地、台地;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
|
摆清楚 |
房前屋后生产生活用品、用具以及农产品等摆放清楚。 |
|
因地制宜 |
村道因地制宜适度硬化,保留和修复传统街巷,停车场建设应简易生态。山边、水边、田间步道变绿道,广场、空地等不得水泥过度硬化,严禁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村庄标志、大牌坊、大亭子等“形象工程”。鼓励利用村庄竹、木、瓦石等乡土材料,采用干砌等传统工艺;绿化体现低成本、易维护、有乡土特色。 |
|
打造美丽庭院 |
充分利用山体、水系、通道、公园、庭院以及闲置地进行植树造林、湿地恢复,推动村民房前屋后多种树、种果树乔木,房前屋后菜地化,形成菜地果林“微田园”。 |
|
自然生态保护 |
保留村庄自然风貌,保护古树名木,尽量做到不挖山、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溪流、池塘、沟渠建设生态驳岸,避免驳岸过度硬化、破坏溪流生态。 |
|
“四好”农村公路 |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
全面深化路长制,创新农村公路管护体制机制,推动农村公路标准化养护,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改善村庄公共照明,开展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乱建设、乱堆放治理以及植树绿化和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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