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32
- 备注/文号: 将政办函〔2021〕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08
万全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恳请批准成立将乐县城岚溪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的请示》(万政〔2021〕1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将乐县城岚溪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作为将乐县城岚溪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项目部法定代表人由王清华(万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胡义晖(万全乡党委副书记)担任,技术负责人由张世求(万全乡水利站站长)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曾佑珍(万全乡财政所负责人)担任。项目部下设工程组、财务组、综合组,相应人选由项目部自行研究确定。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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