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44 文号将政办〔2021〕43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09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44
文号 将政办〔2021〕43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09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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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0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20〕27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21〕1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1-2022年,闽江流域将乐县境内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到2021年底,金溪流域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金溪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升,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幸福金溪”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初步显现幸福河美好景象。

  二、治理范围

  以金溪干流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全域水系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为金溪干流及其主要支流,覆盖将乐县境内所有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防洪、供水、饮水安全,持续推进金溪四大支流防洪提升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优化防洪布局,推动一批重点水源和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建设,加快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严控工业、农业、城乡生活污染,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快废水分类处理和合理回用,实施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科学系统的治理方案,实现精准治污。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行动,持续开展鳗鱼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整治攻坚战,加快完善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

  (三)进一步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2021-2022年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以上。加快推动水电站生态改造,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工作。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加大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力度。

  (四)进一步推动科学保护开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策划并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充分兼顾上中下游自然禀赋的差异,有效提升金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辖区内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建设“幸福金溪 美丽将乐”百里画廊,参与构建闽江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

  (二)依法严格监管。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等,加强金溪流域常态化、立体化、实时化的数据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监测数据汇聚共享,为“智慧闽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加大推进力度。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对纳入金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要参照重点项目管理,优先保障前期要素,优先启动实施。加强跟踪调度,由乡(镇)河长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上级环保督察整改进度调度表,每月25日前向县河长办报送当月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目标考核,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并对优秀乡(镇)予以正向激励。

  (四)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宣传发动,总结推广各地各相关部门经验做法。实时公开水质状况、工作推进动态,利用互联网、监督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全民共建“幸福金溪 美丽将乐”的浓厚氛围。

  附件: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表

 

 

附件

  将乐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表

序号

主要任务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成时限:2021—2022年)

 

1.强化防洪安全

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将乐段的建设;持续推进将乐县池湖溪上仰段、将乐县城岚溪万全段2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实施河道综合治理,优化池湖溪及城岚溪防洪布局,提升河道防洪标准,更好地保障农田5400亩和5300人口安全。

县水利局

有关乡(镇)

 

2.强化供水安全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加强金溪、安福口溪、池湖溪、龙池溪、漠村溪等水系的保护和治理,新建、改造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不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系统完善、安全可靠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项目建成后西彦水厂、黄潭供水片区,白莲供水片区,独立村供水工程等水源工程投入使用,年供水量新增4264万立方米。

县水利局

有关乡(镇)

 

3.强化饮水安全

打好饮水安全保卫战,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推进农村“20人以上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到2021年12月底完成3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推进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和保护范围划定,2021年11月前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2021—2022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

将乐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有关乡(镇)

 

实施供水保障工程,推进一批水源工程、标准化水厂和管网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快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建成后预计使将乐县城乡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5%,供水水质达标,1000t/d以上水厂的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规模化生活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率100%。

县水利局

 

二、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完成时限:2021—2022年)

 

4.严控工业污染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快废水分类处理和合理回用。电镀行业要实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排查摸底,依法分类处置。

将乐生态环境局

县工信局

 

加快船舶污染防治,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运输船舶,全面推行国六标准船用柴油。

县交通运输局

 

贯彻落实《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文件,推动园区对标建设,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督促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施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反馈意见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对照规划环评的要求,以环境质量、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等方面执行情况的排查为基础,对开发区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摸清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和潜在环境问题,制定科学系统的治理方案,实现精准治污。大力强化企业排污治理责任,支持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技术开发。省级以上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严格项目准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要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

县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县工信局

将乐生态环境局

 

5.严控农业污染

健全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建立4个农作物病虫监测点,预测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植物检疫月报12期;建立多种作物的农药使用量监测点15个,引进新型农药剂型,开展1000亩次的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重大害虫的飞防示范与观摩,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全年农药减少20%。化肥:测土配方施肥30万次,实现化肥用量较2020年减少3%;2021年底前、2022年底前,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实施水产养殖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鳗鱼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依法完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2021年底前在养殖尾水治理基础上,全面推进规模以上养殖场尾水整治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规模以上养殖场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生态环境局有关乡(镇)

 
 

6.严控生活污染

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2021年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三位一体(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捆绑打包市场化运营管理。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23.5公里。持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高唐镇为试点,推动乡镇落实分类机制。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有关乡(镇)

 
 

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整治攻坚战。2021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2公里,2021年底前,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 2018年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2022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建将乐生活污水厂二期;2022年底前,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以上。

县住建局

 
 

2021年底前,建设8个“绿盈乡村”,全县“绿盈乡村”占比达到70%以上;2022年底前,建设13个“绿盈乡村”,全县“绿盈乡村”占比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1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在余坊村、万安村、南口村、高唐村、黄潭村、安仁村、白莲村、大源村新建污水管网约20公里,在余坊乡洋源村新建氧化塘2座和黄潭镇将溪村新建氧化塘1座。

将乐生态环境局

 
 

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行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到2021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县农业农村局

 

7.严控入河排污口

全面溯源查清流域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一 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金溪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巩固整治成效。

将乐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各乡(镇)

 
 

三、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完成时限:2021—2022年)

 

8.治理流域生态环境

继续开展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2021—2022年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以上。

将乐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2021年实施将乐县良坊、福匡、楼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投资633.67万元。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林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综合布设封禁、造水保林等措施,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22年底前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段水土流失率降至6.25%以下。

县水利局

 
 

巩固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试点项目成果,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加强植树造林1.465万亩,森林抚育6.6万亩,提升森林质量。

县林业局

 

10.综合改造水电站

督促和指导农村水电站安装生态流量的水电站,并监督设备的日常运行。加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监督和执法力度,2022年底前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县水利局

水利局

供电公司

各乡(镇)

 
 

牵头对连续三次通报没有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水电站,通过采取协调供电公司调整发电、扣减上网电费等手段,督促生态下泄流量落实

县工信局

 
 

加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将乐生态环境局

 

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工作,通过价格杠杆推动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

县发改局

 
 

11.打击破坏环境行为

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排查整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河湖“四乱”问题,加快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建设项目。

县水利局

各乡(镇)

 

通过落实区域巡查及非法采矿点巡查制度,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防止已关闭取缔的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

县自然资源局

 

严格落实日常巡逻执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落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

 

及时清理各类非法和废弃水产养殖设施。

县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科学保护开发(完成时限:2021—2022年)

 

12.规划引导

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三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征求意见工作,积极与市局、编制单位沟通协调,征求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提前谋划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储备库,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合理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管控依据。

将乐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强化四、五级河道项目审查,加强涉河开发建设活动管理。

县水利局

 

13.优化配置

持续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和整改提升。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对年许可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取水口实行在线监控。

县水利局

将乐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14.严格保护

加强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分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林分结构,完成0.7万亩松林改造,每年植树造林1.4万亩以上,2021—2022年闽江流域(将乐段)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

县林业局

将乐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

 
 
 

开展对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开展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执法,加强水域执法巡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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