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2-00015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2〕1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1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将政办〔2022〕16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2-03-15 15: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将乐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将乐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闽政办〔2022〕8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将乐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

  一、压实党政同责,强化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层层制定和落实粮食生产措施,各乡(镇)要将粮食生产任务按季节分品种分解到村到组,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8.28万亩以上、总产量7.78万吨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各乡(镇)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于2022年11月20日前专题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乡(镇)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录入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网监管系统。继续加大县财政扶持粮食生产力度,2022对幼龄果园间套种玉米、大豆、甘薯等旱粮3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20元补助;对连片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3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50元补助;对复垦抛荒撂荒面积30亩(含)以上种植粮食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00元补助;对双季稻种植每亩补助300元(含省级补助);对利用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主体,在享受省级最高奖补100元/亩的基础上,再给予配套补助100元/亩;对农田退茶、退果、退塘还耕,种植粮食作物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500元。以上各项补贴不相互叠加享受。同时,鼓励乡(镇)、村出台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支持各乡(镇)对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非粮化”耕地还粮进行奖励,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

  三、挖掘种粮潜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3号),稳定发展水稻生产,积极推广双季稻、再生稻,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确保水稻生产面积稳中有增。充分挖掘旱粮种植潜力,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等旱粮。占用耕地发展果业的幼龄果园至少套种一季大豆、玉米、甘薯等旱粮,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利用冬闲田,引导农户种植马铃薯等粮食作物。

  四、着力“五新”推广,推动种粮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积极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精确定量栽培、水稻(含双季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水稻机械穴直播、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稻草包心等增产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切实做好2022年度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各项工作,以“中国(三明)稻种基地”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大力发展优质稻,重点推广福香占等米质达部颁二等以上的优质稻品种,建立5000亩福香占优质稻示范片,带动全县种植优质稻14万亩以上(推广方案详见附件3)。开展特色优质旱粮规模种植示范,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鲜食甜(糯)玉米等优良品种在生产上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优质旱粮比重。示范推广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推进水稻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地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资金重点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耕地粮食生产能力。

  五、开展综合优质服务,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群众,大力宣传惠农扶粮政策,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供销等部门要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工作;物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扩大水稻种植(制种)、玉米等政策性农业保险面积,提高对粮食生产的保障水平;新闻媒体要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粮食生产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六、强化防灾减灾,提升粮食生产抗灾能力。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县农业、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粮食因灾损失。加强水稻“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附件:1.2022年将乐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将乐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工作考核意见

  3.2022年将乐县常规优质稻“福香占”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附件1

  2022年将乐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吨

乡镇

约束性

指导性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其中:大豆播种面积

全年粮食产量

春  粮

夏  粮

其    中:

秋  粮

其    中:

早  稻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中  稻

晚  稻

甘薯、玉米、大豆等旱粮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合  计

182840

3220

77815

4300

1330

6700

1615

1500

465

5200

1150

171840

74870

97720

42190

60600

27410

13520

5270

古镛镇

13920

310

6000

450

150

960

220

180

50

780

170

12510

5630

7060

3140

4060

1870

1390

620

水南镇

250

40

90

50

10

70

20

0

0

70

20

130

60

0

0

100

50

30

10

高唐镇

17890

230

7470

450

150

1000

260

120

40

880

220

16440

7060

8520

3790

6380

2800

1540

470

光明镇

12180

310

5090

350

100

210

50

30

10

180

40

11620

4940

5920

2460

4930

2200

770

280

漠源乡

10060

170

4190

250

80

270

60

30

10

240

50

9540

4050

6100

2530

2710

1250

730

270

南口镇

15600

450

6560

250

80

550

140

250

80

300

60

14800

6340

6900

2950

6720

2970

1180

420

白莲镇

20500

190

8690

400

110

810

210

450

140

360

70

19290

8370

11530

4870

6430

2970

1330

530

黄潭镇

19240

150

8570

300

90

340

90

130

40

210

50

18600

8390

11680

5160

5440

2530

1480

700

万全乡

13730

200

5965

200

60

250

55

50

15

200

40

13280

5850

9100

4020

3690

1620

490

210

万安镇

12310

150

5090

450

150

540

100

40

10

500

90

11320

4840

5380

2250

5150

2310

790

280

安仁乡

17050

360

7315

450

150

370

75

50

15

320

60

16230

7090

9300

4090

5040

2290

1890

710

大源乡

14060

320

6030

350

100

550

130

120

40

430

90

13160

5800

6840

2890

5530

2580

790

330

余坊乡

15840

330

6675

350

100

750

195

50

15

700

180

14740

6380

9210

3970

4420

1970

1110

440

龙栖山

210

10

80

0

0

30

10

0

0

30

10

180

70

180

70

0

0

0

0

  附件2

  2022年将乐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工作考核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各项工作,以“中国(三明)稻种基地”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全面提升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能力和供种保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制种大县。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杂交水稻制种面积2.6万亩以上,种子年产量450万公斤以上,总产值达到0.85亿元以上;建成布局区域化、发展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促进制种产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显著提高我县种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考核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乡(镇)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把实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推进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工作。同时每周五将制种用地流转及制种面积签约进度表用电子文档形式通过邮箱(jlzbz2011@163.com)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于当年7月15日前将本乡(镇)各村的制种用地流转及制种面积签约统计表纸质版经乡(镇)、村两级签章确认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做好生产备案。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的制种企业(含种子企业、种子生产合作社、制种经纪人)流转土地必须签定土地流转协议,并到所在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及村报备;种子生产合作社、制种经纪人在取得种子企业的委托生产合同后,应当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地点安排农户制种并与制种户签订种子生产合同;杂交水稻种子生产面积需到乡(镇)、村两级报备,并依法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生产地点等信息需备案到村级。未经备案和乡(镇)、村核实确认的制种面积不计入考核面积,不享受任何形式的扶持、奖励和补助。

  (三)考核措施。将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落实情况纳入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办法:各乡(镇)完成任务面积85%(含)以上的按比例得分;完成100%以上得满分;完成85%(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将乐县2022年杂交水稻种子生产面积任务分配表

乡(镇)

2022年种子生产面积任务分解(亩)

2021年种子备案生产面积(亩)

2022年烟叶生产落实面积

(亩)

古镛镇

1250

820

1520

水南镇

0

0

40

高唐镇

2800

2420

2040

光明镇

3000

1700

3650

漠源乡

350

650

140

南口镇

3000

1850

2820

白莲镇

3300

1670

4000

黄潭镇

3000

1380

2660

万全乡

3500

1670

3680

万安镇

2000

1330

2001

安仁乡

2800

1250

2470

大源乡

2500

1400

2360

余坊乡

2500

1610

2510

合  计

30000

17750

29891

  附件3

  将乐县2022年常规优质稻“福香占”

  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常规优质水稻新品种“福香占”是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谢华安院士团队选育,福建省福瑞华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闽审优质稻品种,具有熟期适中、抗性较强、适应性好、商品性、米质、食味性好等特性,2020年获得第三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籼稻)金奖。为推动我县优质稻产业发展,打造将乐大米品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示范推广常规优质稻福香占5000亩(详见任务分解表),亩产达500kg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选择好示范地点。各乡镇建立集中连片50亩以上示范片1-2片,示范片要选择交通相对便捷、便于学习参观的田块。在尊重农民种植意愿的基础上,选择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田块实施,与种粮大户、绿景农公司水稻种植示范基地相结合,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集成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加强技术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工厂化机插育秧、全程机械化栽培等技术,开展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绿色防控,推广代耕代种等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

  (三)积极开展试验。探索在不同地力水平、不同生产条件、不同单产水平地块的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全县多点布置开展福香占不同密植规格、施肥水平试验,开展机械精量穴直播、飞播试验等不同播种方式栽植试验,为福香占大面积示范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四)宣传推介将乐大米区域公用品牌,采取统一加工、包装、销售等措施,促进优质稻全产业链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黄小勇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余芳顺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抽调农技、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确定1~2 个精干农技人员全程抓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聘用老农技员为乡土科技特派员,结合福瑞华安种业公司、绿景农企业等企业技术力量成立技术服务队,为示范推广优质稻福香占提供技术服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培训。示范片设立一个醒目标牌,方便农民群众学习,扩大宣传效应。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活动成果、先进典型、增产模式和成功经验。要认真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明常规优质稻的特征特性,及相应的栽培措施要点,开展械化育插秧栽培技术,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综防等专项技术培训,确保每个示范户都能熟练掌握技术要领。

  (三)强化项目扶持。整合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项目、绿色防控、科技入户、有机质提升等农业生产项目,向示范点倾斜。为了确保各项配套技术的落实,提高示范农户积极性,由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给予每亩不低于100元补助。

  (四)保障销售,打造品牌。打造以绿景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高优粮食产业链,构建“公司+基地+农户+销售”的运作发展模式,推进粮食品牌化建设。由福建绿景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按1.6元/斤保底收购稻谷,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

  将乐县2022年优质稻福香占面积任务分解表

乡(镇)

面积(亩)

古镛镇

500

高唐镇

400

漠源乡

400

光明镇

400

南口镇

400

白莲镇

400

黄潭镇

400

万全乡

400

万安镇

500

安仁乡

400

大源乡

400

余坊乡

400

合  计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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