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3-0120-2023-00014
- 备注/文号: 高政〔2023〕26号
- 发布机构: 高唐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2
各村,所站、企业:
根据全国、省、市、县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现将《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50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含道路)、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竹木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医院、学校、敬老院等重点公共机构,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所站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支部、各村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各所站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纠;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所站报告;
(3)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2)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2)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3)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
(4)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所站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所站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所站要抓紧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本单位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各所站要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要利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所站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4.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所站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5.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村、各所站要落实《将乐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行业领域要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镇安委会将视情况开展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所站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连片执法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所站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专家对重点领域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服务。
7.推动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各有关所站,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履行农家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带头抓,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福建省66条细化措施和我县50条具体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村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村书记、主任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各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村两委干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不定期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微信、抖音等媒介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各所站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在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严格定位招商选资,把好项目准入安全关,在辖区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煤矿: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5个方面,80种情形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五假三超”、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隐瞒工作面、暗门暗道以及违法承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非煤矿山: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64项进行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井下或者井口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或者安全措施,不按设计留设矿柱和治理采空区等问题;尾矿库重点整治排洪设施部分堵塞或者坍塌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项进行整治,突出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实现自动化控制,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的情况。
工贸: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聚焦机械企业7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10条、存在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轻工重点企业2条,以及上述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类3项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整治。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消防安全: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四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
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重点整治责任主体未带队(班)检查、不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等未落实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形;紧盯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重点整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景区和非景区:重点整治游乐设施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施设备,同时聚焦管控彩虹滑道、漂流等风险系数较高游玩项目,以及农家乐等新兴旅游业态,开展排查整治。
燃气: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
自建房:对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中明确的判定标准,重点整治虚假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房屋未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未按要求挂牌巡检,其他类型自建房未按要求开展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排查等问题。
特种设备:围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超参数超范围使用、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
竹木加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出现火灾事故。
宗教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古建筑)老旧,墙体(梁柱)出现破裂、屋顶透漏等可能导致房屋倒塌的情况;线路老化、乱接电线、配电设施破旧、配电配套设备遭人为破坏等,可能导致触电、火灾的情况;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措施不落实等,可能导致火灾时难以施救的情况。
水利水电:围绕闸门老化、漏水、渗漏、裂缝,土石体的不稳定性和滑坡等地质灾害,水库漫溢、坝体渗漏等安全问题开展详细排查,确保安全度汛。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各所站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各村、各所站要结合镇安委会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各所站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15日前)。相关所站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镇政府安委会部署,由镇安办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各村、各所站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安办印发《致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突出主要负责人”的六项工作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发放给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所站要将专项行动与镇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聚焦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
(三)精准排查整治。各村、各所站要明确标准,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要对标检查,没有标准的要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彻底把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摸清。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对缺乏监管或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镇安委会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四)落实预案演练。各所站要督促指导企业在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修订,着重细化实化事故灾害防范、巡查、抢护、救援和保障等流程,明确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在事故处置中的具体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加强总结评估,着重检验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真正提升应急能力。
(五)强化考核调度。镇政府安委会将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镇安办要充分运用考核巡查、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建立全镇重大隐患数据清单并定期督导检查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数据清单建立运行情况,定期调度掌握各村、各所站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附件:1.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各村填报)
2.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各所站填报)
附件1
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各村填报)
__________村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3 |
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4 |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纠进行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
(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
(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
(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
(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
(家) |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
(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
(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
(家) |
||
支部组织 领导 |
1 |
村书记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
(次) |
|
2 |
村书记专题研究 |
(次) |
||
3 |
村书记现场督导检查 |
(次) |
||
4 |
举报奖励共计 |
(万元) |
||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
(万元) |
|||
5 |
在县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次) |
||
6 |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 |
(人) |
注:1.镇安办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7日前上报截至本月底的累计情况,第1次请于5月27日前报送至镇安办。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附件2
高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各所站填报)
填报单位: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2 |
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3 |
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4 |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
(个) |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
(个) |
||
对企业的自查自纠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
(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
(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
(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
(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
(家) |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
(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
(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
(家) |
||
精准严格执法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村镇 |
(个次) |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
(家次) |
||
3 |
行政处罚 |
(次) |
||
(万元) |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
(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 |
(人) |
||
6 |
责令停产整顿 |
(家) |
||
7 |
曝光企业 |
(家) |
||
约谈企业 |
(家) |
|||
联合惩戒企业 |
(家) |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共计 |
(个) |
||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
(个)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
(人) |
||
10 |
约谈通报有关村 |
(次) |
||
其他相关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
1 |
分管领导现场督导检查 |
(次) |
|
2 |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 |
(次) |
||
3 |
举报奖励共计 |
(万元) |
||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
(万元) |
|||
4 |
在县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次) |
||
5 |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人) |
注:1.镇安办对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7日前上报截至本月底的累计情况,第1次请于5月27日前报送至镇安办。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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