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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15-0120-2024-00005 | 文号 | 将水土〔2024〕2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8 |
标题 | 2024年将乐县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15-0120-2024-00005 | ||
文号 | 将水土〔2024〕2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3-18 | ||
标题 | 2024年将乐县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根据《福建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南》、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379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通知》明水水保函(202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水土保持监督问题清单,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2024年将乐县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事项和内容
检查事项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主要参照《福建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379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通知》明水水保函(2023)7号,并依据检查相关内容及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立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名录
重点梳理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作为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名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为水利局在编执法人员。
三、检查方法和比例
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名单,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名录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数量不少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名录库项目数的20%,检查项目名单于年初一次性确定。每次执法检查,由水土保持与科技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名以上检查人员。
四、落实公开制度
制定的2024年将乐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强化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市场主体,经催告仍拒不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处理,并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以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纪律
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项目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做好资料归档及信息反馈
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情况应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检查材料包括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签到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登记表及现场检查照片。对于检查需要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还应根据现场检查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资料供存档备查。
将乐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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