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67 | 文号 | 将政函〔2024〕20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67 | ||
文号 | 将政函〔2024〕20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将环〔2024〕7号)已收悉,根据《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闽环发〔2022〕14号)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环科〔2023〕2号),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你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