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14-0120-2024-00006
- 备注/文号: 将交〔2024〕2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3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12日08时~13日08时,我县出现大雨到暴雨,所有乡镇累积降水均超过30毫米,预计未来三天我县有持续性强降雨,县防指已于6月12日21时启动防暴雨Ⅳ级响应。根据明汛办电〔2024〕20号、将汛电〔2024〕22号关于做好持续性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及局党组暴雨防御工作部署要求,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各项预防、准备和处置措施,严格按省、市、县防指部署,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领域防暴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暴雨动态,加强防汛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全力做好暴雨防御工作。要切实加强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根据应急响应程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部门督促道路运输各重点企业、交通在建工程项目结合本区域暴雨影响情况,组织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
二、落实防暴雨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要落实好防汛应急预案各项工作,根据预案及暴雨影响情况适时停工、停航或暂停作业、运营,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和转移避险,防范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一是在建工地安全方面。工程站、养护站要强化对交通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对塔吊、脚手架,工棚、活动板房、简旧住房、拌合站料仓等易受暴雨摧毁的部位进行加固,确保缆绳足量有效。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人员安全,切实做好人员驻地安全防控,所有居住在山边、水边、低洼或冲沟附近的工地人员一律撤往安全场所居住,施工完毕要及时回收施工机械,妥善处置,确保人员安全;高空作业项目,要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做好警示提示措施尤其是夜间警示,暴雨期间严禁冒险作业;二是道路保畅安全方面。暴雨期间易受泥石流、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地质灾害威胁,养护站、执法大队要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排查道路沿线广告牌、地质灾害点、桥梁等隐患并做好安全布控、及时处置,确保行车、行人安全,养护、巡查、抢险三类人员要增强险情处置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险救援作业,配好相应安全防护救生装备,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时刻提高警觉,确保自身安全;三是道路运输安全方面。局安监股、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督促货运(危货、寄递)、客运(公交、出租)、客运站等运输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管理、车况维护、车辆运行监控等关键环节安全,落实暴雨天气和高风险路段、场所安全防范和应急驾驶培训教育;强化“两客一危一重”及公共交通行业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坚决停班停运;四是水上运输安全方面。要加强对目前保留未作业的采砂船舶的重点检查和加固,确保锚定到位,严防暴雨期间船舶漂流,加快渔船检验工作,严禁渔民使用带病渔船作业。
三、加强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
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了解气象信息,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安全事故。要加强自然灾害情况下公路桥隧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监测,严防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威胁公路通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要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结合交通系统应急队伍、工程项目应急力量及各乡镇应急抢险队伍,协作联动,确保应急抢险力量充实、救援物资储备充足、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人员队伍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能有效应对。要加强动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的运力调配,确保入将旅客雨天能够及时分流保障出行通畅。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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