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24-00049
- 备注/文号: 万政〔2024〕9号
- 发布机构: 万全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4
各村、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将乐县全流域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深入推进闽江流域水葫芦整治保洁工作,我乡组织制定了《万全乡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万全乡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万全乡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闽江流域主要干支流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坚持属地负责协调联动常态保洁标本兼治,进一步将闽江流域水葫芦整治保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推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努力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高素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颜值协同共进”。
二、整治保洁区域
金溪闽江汇入口至合水口电站水库河段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分级管控。乡政府按河湖长制划分的交接断面对金溪河段保洁河段进行精准网格化划分,明确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针对水葫芦爆发生长特点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工作原则,立足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溯源分析统筹水岸同治源头管控实现从集中攻坚向常态化保洁、从事后整治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协调联动,群策群力。依托河长制平台,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防联治,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调动群众管河、护河、爱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群防群治整治保洁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水葫芦整治保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万全乡把水葫芦整治保洁作为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整治保洁方案,内容包括责任区域划分,保洁目标乡级整治保洁方案报县水利局审核备案,流域内各水库电站坝前区域实行“门前三包”,由管理单位自行负责。
(二)网格管控。依托河长制组织架构,逐段河流明确管控界线,保洁目标,责任河长,保洁单位,形成责任网格实施挂图作战,在合力做好日常整治保洁的同时,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资源整合。
(三)明确标准。万全乡集中联片面积不超过1亩,打捞清理上岸的水葫芦不得沿岸随意堆放,要规范化处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四)重点监管。将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交接处河段设为重点监管区,乡级重点监管区重点监管区范围为河流交接断面上游不少于10米或左右不少于10米。强化跨区协作机制,上游地区要主动将重点监管区范围告知下游地区上下联动,关口前移“加密巡查监测,加大整治保洁力度”,力争在水葫芦进入警戒线前完成清理整治,对越过警戒线进入重点监管区的水葫芦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打捞清理,避免扩散蔓延同时要及时追溯来源,厘清责任。
(五)加密巡查。易爆发期(5至10月),乡级每周至少巡查1次,汛期要提前部署及时巡查保洁。
(六) 以奖代补。将水葫芦整治保洁工作作为河长制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用于组织开展巡查,完善监控体系,进行绩效评估等。
五、组织保障
各级河长要发挥指挥长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水岸同治、标本兼治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考核标准,建立上下游间协调沟通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主动配合落实河长制工作。
六、时间安排
从2024年4月至2027年4月,在万全乡辖区内开展为期3年的常态化整治保洁行动。
第一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为责任落实年。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万全乡水葫芦常态化整治保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报县河长办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迅速行动落实相关工作,8月1日正式由各村组织开展保洁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攻坚行动年。争取用一年时间,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
第三阶段:2026年1月至2027年4月为总结提升年。在整治保洁攻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成熟的常态化整治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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