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17-0120-2024-00017
  • 备注/文号: 将经开综〔2024〕38号
  • 发布机构: 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29
关于印发《将乐积善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
将经开综〔2024〕38号
来源:将乐县开发区 时间:2024-10-15 08:32

开发区各部门、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化工集中区本质安全,强化风险管控,结合园区实际,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将乐积善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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