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5-13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 将水电〔2025〕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5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及生态下泄流量检查的通知
将水电〔2025〕3号
来源:将乐水利局 时间:2025-03-11 16:10

全县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水电站业主: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县农村水电站度汛安全;同时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严格执行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经研究,决定在汛期前(3月17日开始)开展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及生态下泄流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根据“将乐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的要求,县水利局安办联合电力工作站对装机容量1000kw以上水电站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水利站对本辖区装机容量1000kw以下水电站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将乐县电力工作站也可配合乡镇水利工作站对装机容量1000kw以下已建水电站进行抽检。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水电站安全生产三大责任人是否上墙公示,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安全检查记录、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2、拦水(堰)坝、引水渠道、压力管道、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水工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是否可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防汛)物资、消防器材、绝缘工具等安全工器具是否配备齐全。

  ()下泄流量检查内容

  1、生态下泄流量是否正常下泄,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2、生态下泄流量泄放图片、视频、流量等监测数据是否按要求存储和上传报送;

  3、生态泄流设施完整性、安全性及运维管护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水电站业主应积极做好电站的备汛度汛工作,做好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各乡镇水利站应在4月15日前把电站检查情况反馈给将乐县水利局。

  将乐县水利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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