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5-1300-2026-00017
  • 备注/文号: 将水〔2026〕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25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水利防汛备汛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将水〔2026〕6号
来源:将乐水利局 时间:2026-02-25 15:35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备汛及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6)2号)《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将汛指〔2026〕1号)和《将乐县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健全完善水利防汛抗旱工作体系,切实抓实防汛备汛各项工作,按照“查严、查细、查实”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落细水利防汛抗旱各级责任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体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水雨情、险情、灾情等各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严格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山塘“四个责任人”以及堤防、河道、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抗旱工作责任人,在工程(区域)显著位置立牌公示,3月底前完成各类责任人更新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网红打卡点、非景区涉水区域等新业态新领域纳入水利防汛管理范畴,压实属地监管和经营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迅速成立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人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建立“乡镇自查、县级核查”的分级检查机制,自查工作要实现水利工程全覆盖,县级核查重点聚焦重点水库、堤防、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等关键部位,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全面查清水利工程防洪抗险能力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水库大坝、山塘、河道、堤防、泵站、涉水在建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等水利工程和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全面查清工程险工隐患和防洪薄弱环节。重点检查2025年汛期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情况、工程防洪标准不足段、历史险工隐患段、沿河易崩坍段,以及病险水库、山塘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涉水工程、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措施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对跨汛施工的工程要逐一核查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关注常住人员、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流动人员,于3月15日前更新建档立卡数据,填报至“福建省防台风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

  四、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与检查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通信联络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调试,保障监测预警系统、卫星电话、应急广播等正常运行;全面盘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储备情况,对编织袋、砂石料、救生衣、冲锋舟、水泵、发电机等物资及时补充更新,对个人安全防护“五小件”逐一建档登记,接近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应换尽换,同时做好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抢险设备的底数储备和保养维护。建强水利防汛抢险队伍,乡(镇)组建不少于20人的水利抢险队伍,村级整合力量组建不少于10人的抢险小分队,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五、修订完善水利防汛抗旱各类方案预案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结合2026年水雨情趋势、工程运行状况和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县防指相关工作要求,于3月15日前修订完善乡、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重点细化极端降雨、超标准洪水、“三断”极端条件下的应对措施,以及人员转移的责任、时机、路线、安置点等内容。完善水库防洪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强化水工程调度专家组技术支撑。制定村(居)1张纸、乡(镇)2页纸的防汛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编制避险转移明白卡,于汛期前发放至被转移人员及其包联责任人手中。结合预案修订开展针对性的实战型演练或桌面推演,3月底前乡、村两级至少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主的演练。

  六、加大隐患问题处置和河道清障力度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对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各类工程险工隐患段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尽快除险加固;对汛前暂时不能处理的隐患,要逐一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测,确保工程安全。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全面清理河道淤积、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制定清淤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度汛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隐患排查表、水旱灾害防御备汛情况统计表报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股。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水库、山塘、防洪堤、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涉河在建水利工程、1000KW以上农村小水电、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开展全覆盖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将乐县水利局

  2026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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