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3-13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 将煤〔2026〕1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10-03
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察暗访组对你公司文曲联办煤矿开展安全明察暗访,现场查实重大事故隐患:-150B7S的2个掘进工作面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该行为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十条第十六项“其他重大事故隐患”中“在采掘工作面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的判定情形,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决定对你公司文曲联办煤矿相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现责令你公司文曲联办煤矿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立即停止-150B7S两个掘进工作面一切采掘作业,立即对空顶区域按作业规程要求实施支护处理,隐患未消除前,严禁擅自恢复该区域施工作业。
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全矿井掘进工作面顶板支护专项排查,逐头逐面核查支护落实情况,同步对通风、监测监控、局部通风、瓦斯牌板管理、带班下井等本次明察暗访发现的全部12条隐患统筹推进整改,建立完整隐患整改台账,做到闭环管理。
三是要深刻反思隐患反复发生根源,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编制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倒查,在全矿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杜绝同类重大隐患再次反弹。
重大隐患及全部问题整改完毕后,书面报请我中心开展现场复核验收,经我中心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号。
将乐县煤炭技术中心
202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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