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2-00008 文号将政办〔2022〕2 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2-00008
文号 将政办〔2022〕2 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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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2022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明政办〔2022〕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将2022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大力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市政府安排的目标任务。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大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

  1.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2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20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项目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共建一批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教育局

  3.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R&D)投入增长18%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

  (二)强化科技创新人才支撑

  4.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和激励机制,推行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用好“人才编制池”,建立“人才飞地”等柔性引才机制,引进更多产业发展急需的科研技术团队,打破高端人才瓶颈。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委组织部、编办、人才办,县教育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向行政村、三次产业全覆盖,为基层发展提供更多科技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实施产业链延伸计划

  6.落实“链长制”,围绕1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缺失领域,实施重点技改项目300项以上,实施传统产业“上云用数赋智”“5G+工业互联网”等创新行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7.加快推进三钢技改提升及延伸产业链、海西重汽驾驶室总成生产线、鑫森锦纶纤维生产等项目,力争全市传统产业技改面达70%以上,增强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

  8.加快建设“新材料·三明”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引进宏量石墨烯制备技术,补齐电子级氢氟酸、锂电池电解液等关键环节,加快发展现代中药、大健康产业,推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林业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园区承载提升计划

  9.突出标准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局、招商服务中心

  10.重点完善1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优化园区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推进化工园区“安环一体化”基础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牵头,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11.加大力度清理园区闲置土地、厂房,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和低效能企业,有序推进“两高”企业转型,开展“二次招商”,实现“腾笼换鸟”。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牵头,县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

  12.持续推进三明(沙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建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打造三元大坂物流园、永安闽笋市场等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实体经济帮扶计划

  13.深入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拓展“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建立企业梯度培养机制,力争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10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14.深化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域通办”,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精准落实好放宽准入、减税降费等系列政策措施,优化融资担保“白名单”制度,常态化开展线下“手拉手”、线上“云展销”活动,完善“e三明”企业产品供需互助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县金融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组

  三、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一)扩大有效投资

  16.抓实“五个一批”项目,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拓展延伸5G网络覆盖。优化项目服务机制,实行“三大一重”项目市领导挂钩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18.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项目和政策资金支持,增强项目建设实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招商引资

  19.瞄准五大片区,发挥驻点招商和异地商会、招商顾问作用,精准绘制“招商地图”,年内签约项目投资总额1800亿元以上,落地开工亿元项目2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开展专场招商,依托“9·8”、林博会、进博会等招商平台,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专场招商对接活动10场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招商服务中心

  21.发挥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激励作用,千方百计招大商、招好商,严把项目生态环保关、财税贡献关,不能“捡到篮子都是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22.把握好后疫情时代旅游经济的新变化,大力发展文旅康养,做强泰宁旅游龙头,做优市区旅游集散功能,全面开通4A级以上景区旅游公交,推广智慧旅游,推动旅游精品路线“串珠成链”,打造一批“网红打卡点”及休闲体验产品,让游客在三明慢下来、留下来、住下来,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突破5000万人次、500亿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文旅康养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3.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居民健康、体育休闲等服务业,推广“全宴三明”美食,做活夜经济,促进新型消费加快成长。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4.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农村电商实体,发展网络直播带货,扩大三明名优特产销售,打响“全闽乐购·乐购三明”品牌。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推动实施医改“六大工程”

  25.做实全民健康管护体系,巩固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医防融合改革,加强慢性病一体化管理,发挥中医药促进健康作用,着力解决“看好病”“治未病”问题,建设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疾控中心、总医院

  26.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壮大学科带头人、青年医师等优秀人才队伍,深化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对接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医院

  27.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三明采购联盟”扩容扩围,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降低个人自付比例,释放医改红利。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局、总医院

  (二)统筹推进林改“八项创新”

  28.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为抓手,完善林业金融产品体系,创新林业全周期的信贷产品,建立林票风险隔离制度,完善林业碳票管理办法,推进海峡(三明)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压实“林长制”责任,优化林木采伐和林权登记管理,完善国有林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加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金森公司、国有林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教育改革

  29.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统筹实施基础教育“五育并举”、教育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治理体系改革等四项工程,落实“双减”政策,深化“总校制”改革,加快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探索老区苏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样本。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大三明”中心城市建设发展

  (一)做强中心城市经济

  30.实施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单位:县国资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美中心城市环境

  31.积极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加快实施42个市区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一河两岸”沿河景观带和慢行系统、排水防涝、交通整治等项目建设,推广垃圾分类,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城市品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2.健全完善市、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一体化机制,推行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增强城市发展“韧性”。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市县联动发展

  33.完善“援县促市”“飞地经济”机制,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市域统筹。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

  34.加快建宁明一国际、泰宁大金湖田园综合体、将乐温氏畜禽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形成绿色产业示范带。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万安镇、安仁乡、大源乡、余坊乡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5.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确保全市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年内全部解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6.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大力推行“人才回引”工程,支持能人和青年回乡创业,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科技、资金、项目、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撬动乡村开发,壮大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组织部、文明办,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7.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以服务业方式经营农业,持续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林业局、烟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8.扶持做大232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科技赋能和品牌建设,重点开发生产绿色健康食品、饮品、保健品,加快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打造具有三明特色的农产品体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9.提升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水平,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41万亩、粮食产量94.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粮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0.实施沙县小吃“五项提升行动”,支持客家小吃、永安小吃“走出去”,做活特色小吃经济。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41.坚持示范引领,扎实推进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打造38条乡村振兴示范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2.抓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的保护与发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3.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和风貌管控,完成村庄规划编制300个以上,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44.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实施特色农业、森林康养、乡村共建共治、两岸交流合作等四大融合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台港澳办,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一)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5.实施“蓝天工程”,推进三钢、金牛水泥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城区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管控,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46.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河长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7.实施“净土工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8.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年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万亩,实施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70万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9.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50.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建立生态产品分类体系和目录,探索制定市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1.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绿色企业及绿色项目评价认定,推进三明农商银行加快建设绿色银行,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抵押机制,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年内新增绿色融资规模40亿元。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银保监组

  52.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建立风险资金池,建设绿色生态金融司法协同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组

  八、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持续深化区域协作

  53.拓展与闽西南各地的全面战略合作,抓好5个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4.推动沪闽(三明)文旅合作向产业协作、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拓展深化。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扩大对外开放

  55.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用好福建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三明陆地港与福州、厦门关区全方位信息互联互通,拓宽我市货物进出口物流通道。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

  56.加强与福州市国家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合作共建,培育“互联网+外贸”新业态,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跨境电商新模式。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7.重点培育壮大20家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扩大农林产品、精细化工等优势产品出口规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

  58.更好发挥侨资侨智侨力作用,实施“明商回归工程”,密切与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县工信局(商务局)、侨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59.因地制宜实施城乡教育补短板项目,解决基础教育学位、教师结构性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0.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

  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1.加快康养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等项目建设,启动市级传染病医院建设,做强一批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62.推进医养结合协同发展,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推广“长者食堂”建设。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3.完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千方百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动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64.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打造一批体现三明特色的红色文化、朱子文化、客家文化艺术精品,发展数字公共图书馆。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5.持续开展“夜三明”百姓大舞台、“周周有戏看”、农民“村晚”等文化惠民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6.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支持泰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7.大力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注重发展老年人体育,开展“月月有比赛”,打造一县一精品赛事,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

  68.持续扩大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

  69.积极拓宽增收渠道,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大病统筹、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促进社保扩面提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70.开展“我为部队办实事”活动,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优抚政策体系,提升双拥共建水平。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71.坚持“房住不炒”,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

  7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73.开展“大爱三明”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4.深化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6.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统筹推进“九项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农村建房等领域安全监管,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做好防火防汛、地震、水文、气象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气象局、水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8.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出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领域风险。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国资办、人民银行、银保监组

  79.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深化“餐桌污染”治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食安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粮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80.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精准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和执法事项,提高社区“网格化”治理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1.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推动“诚信三明”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始终忠诚为政

  82.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党建引领工程,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地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抓到底、落地见效,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始终依法行政

  83.持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4.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强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5.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深化“一府一委两院”联动互动,提升化解行政争议和护航经济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直相关单位

  (三)始终实干勤政

  86.服务好企业,办好“三明市企业家日”活动,实施新生代企业家接力工程。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工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始终廉洁从政

  87.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带头过“紧日子”,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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