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1-0120-2023-00078
  • 备注/文号: 将劳人仲委〔2023〕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19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黄志平同志为专职仲裁员的通知
将劳人仲委〔2023〕1号
来源:将乐县人社局 时间:2023-06-19 15:4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聘任黄志平同志为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期为五年,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8年6月18日。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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