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12-012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大政〔2023〕43号
  • 发布机构: 大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08
大源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源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大政〔2023〕43号
来源:将乐县大源乡 时间:2023-10-18 08:35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工会、企业组织三方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由政府方(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为代表)、职工群众方(乡工会为代表)、企业和雇主方(乡企业办为代表)组成。三方会议办公室设在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协调组织召开三方会议日常工作。三方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三方会议成员

  (一)主席和副主席

  主  席:郑纲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席:丁  杰  乡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钟建英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二)成员

  1.政府方

  ⑴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廖财凯   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梁鸿燕   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

  2.职工群众方

  阮江春   乡工会副主席

  3.企业和雇主方

  邱子涵   乡企业办工作人员

  二、三方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廖财凯   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副主任:阮江春   乡工会副主席

  邱子涵   乡企业办工作人员

  附件:大源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将乐县大源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大源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为完善我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化企业改革,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修订大源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一、三方会议的组织机构

  我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由政府方(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为代表)、职工群众方(乡工会为代表)、企业和雇主方(乡企业办为代表)三方组成。乡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席,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工会领导同志担任副主席,各方确定有关职能业务(科)室的人员参加三方会议。三方会议正式成员因故空缺时由本方代表单位及时选定人员递补,并通知其它两方。

  三方会议办公室设在乡劳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协调组织召开会议的日常工作。乡工会、乡企业办分别确定各自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三方会议的职责任务

  (一)协商、协调和解决本乡范围内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

  (二)就全乡劳动关系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进行理论研究,对企业单位制定劳动关系有关规定、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合同等各项机制的落实。

  (四)共同处理我乡劳动关系方面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事件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组织交流、推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三、三方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二)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

  (三)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的原则;

  (四)平等协商的原则。

  四、三方会议协调的内容

  (一)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

  (二)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

  (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四)企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五)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六)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等;

  (七)其他有关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方面的问题。

  五、会议制度

  (一)三方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三方会议由三方主席或副主席轮流主持,临时会议由提议方主持。拟协商的事项及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方与另两方协商后确定。每次召开会议前两周,各方或提议方应向三方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由办公室协调各方确定并报告会议主席和副主席。

  (三)每次召开三方会议,制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议题的重要程度,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者下发。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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