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5〕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建设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全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此前印发的《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将政办〔2017〕111号)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重大创新。
(三)研究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重点领域改革和建设项目,提出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统筹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融合,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关键问题,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五)协调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职业中专学校的融合互通、协调发展,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民办教育、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重要环节工作。
(六)督促、指导、检查全县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郭贤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荣斌 县教育局局长
林 燕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 红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曹建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朱昌健 县发改局局长
华春勇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
汤将云 县民政和人社局局长
陈剑荣 县财政局局长
吴小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燕丽 县税务局局长
朱在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熊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挂职)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机构管理,自成立起运作三年。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由县教育局负责收集,经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安排;监督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县委组织部:负责职业中专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县委编办:负责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
县发改局:负责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教育、民政和人社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收费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会同教育、民政和人社等部门建立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会同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职业中专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出台职业中专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机制。
县教育局:承担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指导、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牵头制定职业中专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负责学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工信局:会同教育、民政和人社、国资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支持全县经济类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支持全县经济类行业协会,与教育、民政和人社部门共同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指导职业中专学校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支持职业中专学校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校企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县民政和人社局:制定全县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为县职业中专学校从企业公开招聘急需的中高层次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渠道。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指导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的院校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对象,制定培训规划、分解培训任务;指导、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导职业中专学校现代农业类专业建设;组织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有关工作。
县国资办:会同教育、民政和人社、工信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和激励政策;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参与制定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改革的支持政策。
县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涉及职业中专学校和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和办法、办理程序;加强对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和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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