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5-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将公综〔2025〕4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13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因工作需要,经县局党委研究,现就县局领导分工重新调整如下:
雷祥源(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罗德倩(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负责政治建警、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信访、工会等工作。联系保安公司。挂钩联系城关派出所。
余观焰(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县局综合监督工作。
翁锦烽(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情报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各派出所。负责县平安建设(综治)、防汛抗旱等工作。联系动车站警务室。挂钩联系高唐明派出所、南口派出所、白莲派出所。
李弘荣(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协助分管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负责政治建警、组织、意识形态、宣传、新闻发布及舆情引导、教育训练、老干部、英烈基金、警察协会、警务辅助中心、县局双拥、县局精神文明、县局平安建设(综治)、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挂钩联系大源派出所、余坊派出所。
王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长):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叶兆华(副局长<正科长级>):协助分管禁毒大队、县看守所、县拘留所。联系县武警中队。挂钩联系光明派出所、黄潭派出所、万全派出所。
谢立华(副政委):协助分管交通管理大队、出入境大队。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龙三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挂钩联系漠源派出所、万安派出所、安仁派出所。
肖绍椿(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协助分管巡特警反恐大队。
为保持工作延续性,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岗,其中翁锦烽同志与肖绍椿同志互为AB岗;李弘荣同志与谢立华同志互为AB岗;王伟同志与叶兆华同志互为AB岗。互为AB岗的领导,A岗领导出差、请假、学习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岗时,应通知B岗领导,由B岗领导代为A岗领导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县局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负有“一岗双责”的责任。
将乐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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