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20-01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将审组〔2026〕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21
局各股室、公共资源资产审计中心、乡镇审计中心: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赵魏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二)陈惠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综合股、财政投资政策股、公共资源资产审计中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机关效能建设)、统战、人事、财务、“四领一促”、统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挂村工作。
(三)邹瑞军(党组成员):协管综合股工作。
(四)陈敏(总审计师):分管经济责任生态企业股、乡镇审计中心;负责工会、综治、精神文明、卫生健康、信访调处、“12345”政务服务、法规、内审、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办公室工作。联系社区工作。
(五)罗顺华(一级主任科员):协管挂村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A-B岗制度。为确保全局工作连续性,不因领导请假等原因造成工作脱节、断档,确定陈惠珍和陈敏、邹瑞军和罗顺华同志互为A-B岗,A-B岗领导之间要加强相互学习与工作交流,互为“A-B”岗的一方不在岗时,另外的领导要接替其代为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
(二)明确各自职责。各分管领导要主动承担起分管股室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属于股室(中心)延伸或外溢的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对一时不明确的工作,由局综合股负责人协调,情况复杂的,报局长确定。
(三)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既要做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要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对分管股室工作和干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将乐县审计局党组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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