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0-00085
- 备注/文号: 将政函〔2020〕44号
-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26
县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0〕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纳入划转范围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金函〔2020〕8号)精神,同意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镛城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将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玉华宾馆有限公司、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玉华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共11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不划转。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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