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19 文号将政办〔2021〕21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1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19
文号 将政办〔2021〕21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1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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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明政办〔2021〕1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扎实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请各乡(镇)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年度粮食生产情况专题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各地情况于12月10日前形成我县粮食生产情况报告并报县政府。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将乐县粮食生产意见。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坚决落实“米袋子”党政同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层层制定和落实粮食生产措施,各乡(镇)要将粮食生产任务按季节分品种分解到村到组,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9万亩、总产量8万吨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和马铃薯保险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继续加大县财政扶持粮食生产力度,2021年度,县财政对幼龄果园间套种玉米、大豆、甘薯等旱粮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元补助,对连片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旱粮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元补助,对复垦抛荒撂荒2年以上、面积10亩以上种植粮食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00元补助。同时,鼓励乡(镇)、村出台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对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非粮化”耕地还粮进行奖励,调动全社会种粮积极性。

  三、努力扩大粮食面积

  稳定发展水稻生产,积极发展双季稻、再生稻,引导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确保水稻生产面积稳中有增。充分挖掘旱粮种植潜力,扩大旱粮种植面积,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大豆、玉米等旱粮。占用耕地发展果业的幼龄果园至少套种一季大豆、玉米、甘薯等旱粮,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四、推动种粮提质增效

  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大力推进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技术推广,积极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精确定量栽培、水稻(含双季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水稻机械穴直播、机插同步侧深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马铃薯脱毒种薯、稻草包心等增产增效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大力发展优质稻,重点推广米质达部颁二等以上的优质稻品种,建立一批优质稻示范片,带动全县种植优质稻14万亩以上。开展特色优质旱粮规模种植示范,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鲜食甜(糯)玉米等优良品种在生产上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优质旱粮比重。

  五、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2021年6月底前完成10.8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确保将最优质耕地划入功能区。引导退茶(果)还粮,增加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资金重点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耕地粮食生产能力。实施地力提升“2345”工程,示范推广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推进水稻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地力。

  六、开展综合优质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等活动,深入基层群众,大力宣传惠农扶粮政策,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供销等部门要及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扩大水稻种植(制种)、马铃薯政策性保险面积,提高对粮食生产的保障水平;新闻媒体要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粮食生产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七、健全防灾减灾机制

  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早、反应快、措施实、指导全。要将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作为防范重点,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粮食因灾损失。加强水稻稻飞虱、稻瘟病等“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

  附表:2021年度将乐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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