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139 文号将政函〔2023〕5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乐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139
文号 将政函〔2023〕5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2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乐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乐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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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将乐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的请示》(将建〔2023〕33号)悉。现批复如下:

  《将乐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经专家组评审通过,认为该专项规划分析详实,内容和深度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上述专项规划,请你局严格依法监督,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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