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300-2025-00133
  • 备注/文号: 将政函〔2025〕5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8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的批复
将政函〔2025〕56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5-09-17 09:24

县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批准实施〈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的请示》(将消〔2025〕15号)已收悉。

  《将乐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上述专项规划。你大队应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认真组织各责任单位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及时报县政府审批。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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