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12-0120-2020-00007
  • 备注/文号: 将自然资〔2020〕20号
  •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28
关于下达2019年度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经费的通知
将自然资〔2020〕20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0-02-28 15:49

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财政所: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搬迁重建相关事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21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省级地灾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债)指〔2019〕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9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经费41万元(详见附件)。

  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标准按《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闽政办〔2016〕116号)相关规定执行,按照2019年各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申报的受地灾威胁居民户数下达,搬迁补助按每户10000元。请收到补助资金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文件进度要求及提交材料齐全的搬迁户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请尽快完成,并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度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经费分配表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将乐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2019年度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经费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核定搬迁户数(户)

搬迁补助资金(万元)

本次补助金额小计(万元)

1

光明镇

15

15

15

2

万安镇

4

4

4

3

安仁乡

11

11

11

4

南口镇

5

5

5

5

大源乡

1

1

1

6

白莲镇

3

3

3

7

黄潭镇

2

2

2

 

合计

41

4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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