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局计审股、会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将乐县帮扶困难群众共渡难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六条措施》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疫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救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排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给困难学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对在本校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子女、低保(孤儿)及低保户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困难学生要主动关心、询问,充分了解他们现阶段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将他们纳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的范围,分类别对他们实施相应的帮扶。
二、实施临时救助。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建档立卡户子女、低保(孤儿)及低保户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困难学生,按每人一次性100元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非义务阶段的学校从各校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助资金中列支。
三、简化救助程序。对建档立卡户子女、低保(孤儿)及低保户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困难学生因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困难,由所在学校直接给予临时救助,事后补齐经办手续(见附件,由学校负责填写)。
四、免费配送书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仍滞留在县外或在家中隔离而无法正常入学的学生,学校可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将书籍免费配送到学生或其监护人手里,并安排专人给予学习指导,保障这些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附件:将乐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困难学生临时救助表
将乐县教育局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将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学生临时救助表
□学前 □义务教育 □高中 □中职
被救助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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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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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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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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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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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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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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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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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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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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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段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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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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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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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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