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万政〔2023〕11号
- 发布机构: 万全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03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乡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将乐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经研究,现编制《2023年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万全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2023年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村、各有关单位防灾抗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做到“不死人,少损失”,根据我乡地质灾害调查的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编制的依据
(一)将乐县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将乐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二)《将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乡长为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水利、民政领导和人武部长为副指挥长,成员以相关所站负责人为主。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3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应急抢险队40人,制定本村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乡指挥部在县里统一领导下开展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机构组成
成立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乡长为指挥长,分管自然资源、应急和人武部长为副指挥长,成员以相关所站负责人为主。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3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应急抢险队40人,制定本村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乡指挥部在县里统一领导下开展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万全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机构组成
指 挥 长:王清华(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傅震宇(人大主席)
苏文杰(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
张 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 炜(副乡长)
成 员:肖 彬 吴 升 吴胜腾 吴纯佑 李志文 游时贵 毛华荪 肖文海 张世求 罗伍金 翁长招 冯芝清 黄金云 张世求
邢宗文 黄流胜
下设六个工作组:
1、监测组组长:傅震宇
成 员:黄流胜、伍泓屹、陶维长、各村自然资源协管员
2、信息组组长:伍慧敏
成 员: 肖 彬、余 杰、张世求
3、转移组组长:苏文杰
成 员:挂村工作队、村干部
4、调度组组长:傅震宇
成员:翁长招、陈家亲、吴纯佑、吴胜腾
5、保障组组长:张 华、陈 炜
成员:吴 升、游时贵、邢宗文 、曾佑珍
6、应急抢险救灾组组长:苏文杰
成员:乡、村应急抢险队成员
7、预警、信号发送组组长:傅震宇
成员:村书记、主任、监测员
(二)各工作组责任
1、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搜收集和传递。
2、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
5、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6、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7、预警组、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照有关程序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报警信号。
三、预警响应
(一)预警响应分两级: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
(二)预警条件
1、准备转移:(1)接到县、乡防汛部门转来的防御指令及信息;(2)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指令,或地质监测预警员发出预警信号;(3)接到县、乡防汛、气象转来的暴雨警报或自行观测到简易雨量报警器或河水上涨达到准备转移的临界值,即1小时降雨达43毫米,3小时降雨达到62毫米,6小时降雨达到79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35毫米;或上游池潭水电站泄洪量达到5500M3/秒时,启动准备转移指令,做好转移准备。
2、立即转移:(1)接到县、乡防汛部门转来的立即转移指令及信息;(2)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指令,或地质监测预警员发出立即转移指令;(3)自行观测到简易雨量报警器或河水上涨达到立即转移的临界值,即1小时降雨达56毫米,3小时降雨达到80毫米,6小时降雨达到103毫米,24小时降雨达到165毫米;(4)收到或观察本村发生险情、或收到上游暴雨、洪水或水库堤防险情等可能对本村安全造成威胁时,启动立即转移指令,迅速转移。
(三)预警信号
1、锣声信号:锣长慢速敲击,提醒注意防范,准备转移;急促敲击,提醒立即转移。
2、手摇报警器、广播、电话、短信等预警信号:村组织、锣长等发出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通知。
(四)响应行动
1、组长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机构的责任人迅速到位。
2、中心户长迅速通知包片(自然村)的主要防御对象户主。
3、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在重要区域设置警戒线。
四、转移安置
(一)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及安置点
1、本预案以万全乡地灾点、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内的行政村|人员作为主要转移对象。
2、全乡设立安置点12处,主要以村部及幸福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为主(见附表)。
(二)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人员,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三)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乡、村在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时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转移组经常组织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建档立卡表、绘制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图、发放地灾点避险明白卡。
(四)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公共用房操平等搭建帐篷。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出口两侧的山坡上。转移安置通知必须由政府发出,安排运输力量,按制定的路线转移。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在汛前应该确定需要转移人员中老弱病残的情况,并做好统计,拟定专门的转移措施,如老人,应在汛前指定其家中青壮年或邻居中的青壮年1-2名负责其转移安置,小孩则由各家大人带领,至于病人和残疾人则由其家人或附近邻居中的青壮年1-2名负责转移安置。以此,确保灾害来临时无一人掉队。由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屋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五)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及时采取躲灾避灾措施。由村两委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目标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六)转移安置纪律
1、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转移路线有序地进行。转移安置必须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2、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3、情况紧急时由,村、组干部可自行组织群众转移,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至乡防汛指挥部。
4、对救灾物资发放不到位、拒不执行命令的和不按程序发放灾款灾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负责联络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解除警报,并严密监视动态。
(八)灾后自救
组织村民开展灾后恢复生活、生产、妥善安置灾民、发放救灾物资、做好卫生防疫、水毁设施抢修等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质。
(九)灾情上报
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典型事迹,并上报乡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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