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3-00026
- 备注/文号: 将财建〔2023〕1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3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1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下达各乡(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款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功能科目。
请各乡(镇)要专款专用,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业务统筹协调和监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同时,请进一步按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单位(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