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9-0120-2023-00027
- 备注/文号: 将财建〔2023〕2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0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资金收入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请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七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单位(万元)
备注:此次下达补助资金合计42万元,分配乡镇34万元,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另8万元由粮储局用于采购救灾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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