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206-0120-2023-00006 文号将减办〔2023〕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1
标题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防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防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206-0120-2023-00006
文号 将减办〔2023〕5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1
标题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防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防御工作的通知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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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未来十天我县以多云天气为主,有间歇性小雨天气,气温波动大,15日夜里起受强冷空气影响,将出现明显降水降温过程,最低气温降温幅度可达8~10℃,将达到寒潮标准。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

  各乡(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大、影响范围广,各乡(镇)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各行各业生产安全、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预案制定,明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响应,干部要下沉一线,进村入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监测,精准预警。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广播、报纸、微将乐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发布天气情况,宣传防寒防冻知识,提醒各行各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群众注意防守保暖、出行安全。

  二、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按照《福建省应急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闽应急函〔2023〕175号)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落实落细农业、电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防寒防冻措施,确保各行各业生产安全、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一)要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面巡逻监控疏导力度,对易结冰路段要定人、定责、定路段监管,增设警示标志,做好除霜破冰保畅通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住建、工信、城管、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单位要做好设施设备的防冻除冰工作,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商务、粮储、市监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蔬菜及副食品的组织供应和监管,做好稳价保供工作。卫健、应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要摸排困难群众,确保不漏一人,让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要保障正常安全生产。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保障农业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科学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旅游等安全措施,抓好危化品和化工企业、油气管道的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工作。要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发生。

  (三)要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教育系统要重点关注校车、幼儿园、民办托管所、教育机构等场所安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差异化防御措施。要做好寄宿学生的保暖防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

  (四)要保障应急物资供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补齐备足救灾救助物资和装备,统筹调度,确保防寒及救灾物资随时调度使用。应急部门要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灾情,商财政、粮储部门及时下拨资金、物资。

  (五)要保障应急救援力量。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视情预置力量,做到应急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物资“三到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准备。

  三、强化落实,科学调度

  各乡(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积极筹措储备御寒物资并作好统筹调度,确保防寒及救灾物资随时调度使用。要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各乡(镇)要在规定时间内请示上报,应急部门要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灾情,会商财政、粮储部门及时下拨资金、物资。各乡(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掌握险情灾情、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并按规定上报。

 

 

 将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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