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2-00052 文号将政办〔2022〕5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2-00052
文号 将政办〔2022〕5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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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政办函〔2022〕17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20〕4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将乐县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帮扶保护机制。

  (二)研究解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

  (三)督促检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成员单位

  总召集人:郭贤辉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杨  胡  县教育局局长

  王晓昊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徐  静  县教育局副局长

  丁建群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一级警长

  林  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东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林健乐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小健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赖晨龄  县总工会副主席

  伍文静  团县委副书记

  徐  莉  县妇联副主席

  罗光华  县残联副理事长

  庄志海  县关工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由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接任者担任,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筹备,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县教育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有关工作。

  (四)各乡(镇)要参照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关爱留守儿童“五个一”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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