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28 文号将政办〔2023〕3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0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3-00028
文号 将政办〔2023〕3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0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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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将乐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将乐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调动全县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根据三明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中期评估暨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初评方案的通知》(明体〔2023〕41号)要求,决定开展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以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步骤

  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为一届,期满后重新参加评选。每届期在全省范围内评定不超过10个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

  综合考评包括初评、总评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初评在届期第二年进行,总评在届期第三年进行。省体育局组建评审专家库,专家库专家由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体育部门推荐,以及由省体育局向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选聘相关专家组成,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调整。

  根据考评程序,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评估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制定本级评估方案,启动评估工作。

  (二)2023年8月16日-9月30日。收集汇总数据,填写下发的评估自查表,总结分析实施效果并形成自评报告(9月15日前)。

  (三)2023年10月1日-10月30日。市体育局委托第三方赴各县(市、区)开展评估工作,撰写评估总报告。

  (四)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迎接省局检查。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文旅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创建全局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文旅局,负责日常创建工作。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二)部门协作,合力共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任务序时完成。

  (三)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老干部局、教育局、文旅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全民健身活动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将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明确目标,突出特色。创建工作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因需制宜,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网络、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群众性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和建立信息服务系统等方面下功夫,创新模式、突出特色。

  (五)检查督促,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研究,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定期自查创建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并按阶段将工作进展、做法经验及时上报。

  附件:1.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指标任务

  2.国家体育总局推出十项举措解决群众健身难问题

 

  附件1

  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指标任务

  创建指标分基础指标和特色创新指标。在创建过程中,各地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改革创新成果和经验,强化交流,及时提炼、总结和推广,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切实发挥创建活动对推动新时代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主要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和现阶段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属于方向性、基础性指标,是对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级指标

(4项)

二级指标(17项)

责任单位

全民健身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

(1)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提供体彩公益金100%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经费的比例70%以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人均25元以上(除体彩公益金外)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向农村倾斜等相关文件材料。县财政局

(2)制定全民健身相关配套政策。

提供《2021-2025将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2政府工作报告,2021、2022、2023为民办实事相关文件,“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涉及体育类有关政策及配套文件。县政府办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3)县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提供将乐县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向社会公开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清单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4)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提供2022-2024年新建居住区及健身设施配套建设清单;提供2022-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清单(标明健身设施改造建设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5)乡镇、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提供公共体育场地详细介绍及图片(既有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又有室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场地设施类型包括足、篮、排、乒、羽等各类场地及健身器械场地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6)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的相关文件(政策文件、招标文件、采购合同、项目验收表)

提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的相关图文资料(政策文件、招标文件、采购合同、项目验收表)。(各乡(镇)人民政府)

(7)1.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文件(或包含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内容的有关政策文件);

2.所有公办学校清单(符合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施的学校在清单上标明)。

3.获得市级及以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名单

提供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文件及图文资料、体育特色校名单。(县教育局)

(8)乡镇体育赛事活动。

提供乡镇体育赛事活动及趣味运动会等活动统计报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项目、参与人数)(各乡(镇)人民政府)

(9)单项体育组织建设。

提供县级登记注册的单项运动项目协会花名册(县民政局)

(10)体教合一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

提供体教合一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文件及秩序册、中小学体育联赛秩序册、青少年体育活动秩序册等相关文件及图文资料。(县教育局)

(11)社会体育俱乐部服务校园体育。

提供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校园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运动训练、课外体育活动、延时体育服务清单(俱乐部名单、运动项目、合作协议、实施成效)等相关文件材料及图片(县教育局)

(12)体卫融合社区试点及体卫融合人才培养。

提供1.体卫融合协同推进相关文件或试点实施方案;

2.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清单(标明开设科学健身门诊的机构)

3.体卫融合试点社区名单;

4.体卫融合试点年度工作总结。

5.参加省级及以上培训、获得运动处方师、运动康复师、运动营养师等资格的人才清单。(县卫健局

(13)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

提供老年健身康乐家园清单老体协

(14)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提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分析报告。

(县教育局)

(15)人均平均预期寿命。

提供公布的最近一次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相关报告(含福建省和将乐县)(县卫健局)

(16)提供我县区域GDP及体育产业增加值占比。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统计局)

(17)开展体育消费调查报告及原始统计数据。

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统计局)

  二、报送材料说明

  (一)2022年至2024年每年度报送一次;

  (二)涉及有关工作方案、制度、举措、数字方面的说明报告以红头文件为主,部分资料还需注明来源出处或提供出处的具体文件;

  (三)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视截屏以彩印为主,每个类别需交3~5张。

 

 附件2

  国家体育总局推出十项举措解决群众健身难问题

  1.建设一批健身步道。结合森林防火道、防洪设施、城市绿地、美丽乡村等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形式多样的群众身边的健身步道。

  2.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在现有的公园内加入各种体育设施,改造升级为体育公园,新规划建设一批体育公园,设置多项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

  3.建设一批社区健身中心。在中心社区、中心村建设百姓喜爱、室内室外结合的社区健身中心,再向周边空间逐步推开。原则上每个社区要建一个社区健身中心,社区健身中心采用全国统一标识系统。

  4.建设一批智能健身房。动员市场主体参与,在小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一批无人值守、方便实用、价格便宜的智能健身房,方便老百姓全天候便利健身。

  5.建设一批“双改”体育场馆。改造场馆功能,在现有体育场馆内增建全民健身设施,方便百姓健身;改革运营机制,从事业单位管理逐步改成企业运营,激活全民健身的存量资源。

  6.建设一批群众体育业余俱乐部。以群众体育业余俱乐部的发展,带动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技能普及。

  7.建设一批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在街边绿地、城市拆迁改造产生的“金角银边”等,建设嵌入式的健身设施,如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等,方便百姓健身。

  8.建设一批商场、旧厂房改造的体育设施。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低成本建设体育设施。让运动设施走进商场、旧厂房,特别是建设室内冰雪运动设施。

  9.建设一批共享健身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和市场力量,建设一批共享健身服务平台,提供教练授课、租赁场地、购买装备、开具运动处方等远程服务。

  10.建设一批体育运动休闲综合体。利用旧商场、旧厂房、景区、营地、体育小镇、美丽乡村等,打造体育运动休闲综合体,为百姓提供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消费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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