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将政文〔2024〕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处)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附件:将乐县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将乐县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编号 |
类别 |
名称 |
地点 |
年代 |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
简介 |
1 |
石窟寺及石刻 |
常口村村规民约碑 |
高唐镇常口村 |
1997年 |
保护范围:本体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
常口村村规民约碑位于高唐镇常口村,碑于1997年立起,占地面积约1.054平方米。该碑为花岗岩质,整体呈长方体,长1.7米,宽0.62米,高1.06米。1997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常口村调研,对常口村的发展作出殷殷嘱托,内容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法制和公序良俗等方方面面。习近平同志调研离开后不久,常口村全体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们的反复讨论,把他的嘱托融进村规民约,形成了18句话、72个字的村规民约,并镌刻在石碑上,隆重地立在村口,即“爱国爱村、爱护集体、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计划生育、严教子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村邻和睦、互帮互助、移风易俗、反对迷信、拥军优属、助残济困、禁黄禁赌、惩恶扬善”。该碑字迹清楚,内容深刻,很好地将重要嘱托融入到村规民约中,蕴含了常口人最质朴深沉的情感,表达了对建设美好家园的期待,表达了贯彻落实重要嘱托的信心和决心,对于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重要价值。 |
2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闽北红军独立师地下交通联络站(桃源村陶氏祠堂) |
安仁乡洞前村桃源自然村 |
1902年 |
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
闽北红军独立师地下交通联络站(桃源村陶氏祠堂)位于安仁乡洞前村桃源自然村,地处安仁乡西北部,祠堂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共2层,大门朝向正东南,主体建筑为砖混结构。从正门进入后为前厅,左右两侧各有一房间,宽度不足厅宽,左房间一边有楼梯通往二楼,右房间一边有侧门;进一门为厨房,左右直至房屋两侧,再进为祠堂大厅,无其余空间,上至屋顶,正前方为祭祀台,左侧有一侧门。从前厅左侧楼梯上二楼,中间为小厅,左右各一房间,地板为木质结构,二楼平面从大门开始,到厨房边为止,不足半个一层大小。该联络站为1935年初黄立贵率领的闽北红军独立师在安仁秘密传递军事情报和运送军需物质、生活用品的中转站之一,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期间闽北红军独立师在将乐开展游击战争的重要活动地,多次帮助游击队传输重要情报,为解放安仁及将乐做出巨大贡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陶氏祠堂完成了地下交通联络站的使命,同时成为当地村民组织感念红色革命记忆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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