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0-00012 文号水政〔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 生成日期 2020-03-20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2-0120-2020-00012
文号 水政〔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水南镇
生成日期 2020-03-20
标题 水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水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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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有关所站办: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24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0〕8 号)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总体目标,把“整治存量、严控增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作为主要任务,

  

  

  坚持各村(社区)落实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水南镇政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目标任务

  在 2019 年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百日攻坚,继续对镇安全隐患房屋开展全面摸排、查实。针对2019年已排查未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及本次百日攻坚中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房屋进行彻底整治,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排查年久失修的危房,以及“四无”“两改”建筑。“四无”,即无规范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两改”,即擅自改扩建、擅自改变用途。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重点抓好以下类型建筑的排查整治: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2019年专项行动中已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和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要作为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3月24日前完成)

  基本完成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建立“两个清单”,即《原有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新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见附件2),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同时启动边查边清。

  (二)分类整治(6月5日前完成)

  完成《原有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新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中的危房整治;“四无”、“两改”中的非危房按法律法规实施处置。

  (三)验收阶段(6月底完成)

  与县级验收队伍对接,逐一组织验收,实行销号管理。

  五、责任分工

  (一)业主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自行使用的房屋,要承担房屋安全的全部法律责任。对出租擅自改变结构、功能的,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负有监督责任,应督促承租人及时纠正,对拒不整改的应向政府上报。

  (二)建设所负责组织辖区房屋安全隐患“一栋一档” 全面自查,落实已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有效处置工作。

  (三)镇纪委负责督促各村(社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四)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所),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全镇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镇建设所、国土所协助上级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镇综治办负责查处以暴力、 威胁、恐吓干扰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镇安办负责协助上级督促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攻坚。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所站、村(社区)负责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周密部署,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抓好城镇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全程介入督促整改、监管指导,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镇政府将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技术保障。建设所向上级部门对接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技术保障。各村(社区)于3月24 日前分别报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附件2到水南镇规划建设所。建设所向上级部门对接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附件1:水南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三明地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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