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06-0120-2020-00009
  • 备注/文号: 南政〔2020〕25号
  • 发布机构: 南口镇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09
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口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南政〔2020〕25号
来源:将乐县南口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4-28 11:17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健全群团结和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防治减灾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南口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南口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19年福建省区域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调查组对全镇13个行政村和1个良种场进行的调查,各行政村、良种场均有地灾点分布,重点确定危害性灾害点75处,规模为小型,其中滑坡21处、崩塌8处、高陡边坡46。主要分布在变质岩出露地带,其次为志留纪侵入岩区,地貌上主要分布在溪河两岸,75处危害性灾害点全部是因自然地质因素诱发的。

  二、危害性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

  1、监测方案

  (1)监测对象:75个危害性地质灾害点

  (2)监测方法:采用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负责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检查地灾点有无异变化。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4—9月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暴雨天气时,特别是过程降雨达50mm以上时,应每天观察1次,甚至1天观察几次。

  2、职责分工

  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镇政府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其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镇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3)镇国土资源所:除协助做好镇地质灾害宣传和防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外,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受灾情况和提出处理方案;抓好各村“群防群测网路”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4)镇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5)镇民政办: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员等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地掌握并上报灾情和进行灾后救济工作。

  (6)镇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可根据需要在抢救救灾区域内采取交通管制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镇水利站:监控重点闸坝地质灾害情况、重大水土流失情况、重点农田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8)镇林业站:监测林区的地质灾害情况;布置林区个单位参加救灾保障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抢险救灾服务。

  (9)镇卫生院: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派遣医疗队到灾区防疫、抢救、治病。

  镇国土所等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灾害的危险点要登记、建卡;对其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村和有关农户。

  各行政村、良种场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的检查工作,尤其是4—9月份期间,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危险隐患点应定期不定期检查。镇国土所应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3、应急方案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的减少到最低程度,各村应建立健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各尽其职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任务。

  (1)灾前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镇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

  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标志,及时通知和组织灾区影响范围群众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3)灾后应急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命令防灾救灾人员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财产抢救支援工作;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组织专家会商,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有关生命线工程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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