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206-0120-2020-00008
- 备注/文号: 将汛〔2020〕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3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龙栖山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依据各乡(镇)上报,现将2020年我县13个乡(镇)和龙栖山管理局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小型水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请各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职责,迅速上岗到位,熟悉相关预案和工程情况,督促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把水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度汛。
各乡(镇)要按职责范围,抓好本辖区内小山塘、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抓紧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抓紧制定工程度汛计划,报县水利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
1.将乐县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名单
2.将乐县小型水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挂库名单
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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