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22-1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将城建和交通〔2025〕2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4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将乐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将城建和交通〔2025〕27号
来源: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3-14 09:0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汛期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工作,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我局对《将乐县住建系统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及《将乐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台风应急预案》进行了合并修订,制定了《将乐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汛期、暴雨、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下,我县辖区内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确保在发生汛情时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将乐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洪防台防涝应急预案(2021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9号令)、《交通运输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福建省公路、水运交通防汛(台)抢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交通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福建省公路、水运交通防汛(台)抢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三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洪水、台风、暴雨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引起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燃气设施、公路水运工程及道路交通客运系统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台风应急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基本原则,立足防范,积极抢险救灾,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尽最大努力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城建和交通局设立防汛(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抗台防汛工作。

  (1)县城建和交通局防汛(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庄文立(县城建和交通局局长)

  廖青鸿(县城建和交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劲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乐分中心主任)

  赵永赞(县城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吴志伟(县城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谢  玲(县城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肖在亮(县城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熊洪建(县城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陈志刚(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行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珊珊(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相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办公室、城建股、建筑和房地产业股、质安站、燃气站、村建站、工程站、安办、农村公路养护站、城市管理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园林中心、环卫中心、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命令,负责指导、督促做好全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指导检查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台风、水毁破坏情况的调查、核实,编制修复计划,督促各乡(镇)及时抢修各类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及时掌握全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台风洪汛灾情及抗台抢险情况并上报;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运输防台防洪物资;督导各乡(镇)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领域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

  (2)局防汛(台)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安办、养护站等相关人员组成,吴志伟任防汛(台)应急办主任,办公室廖旭蕊及养护站肖林盛、安办张晓琪任防汛(台)应急办联络员,电话:2322378。

  相关职责包括:在县防汛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汛期和台风季节等极端天气期间,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发生水毁、船舶发生漂流、水上交通事故、冰雪天气路面阻断、市政设施损坏及房建市政问题应急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预案的总体实施,组织现场抢救、抢通,控制事态扩大,安排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向县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县防汛办报告;及时传达县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督促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负责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其余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为:

  1.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外发布汛情、灾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统筹安排值班值守工作,下发局相关防汛部署文件,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防汛救灾工作信息,编写工作简报;联络局属各单位进行防汛抗台工作、及时传达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局机关应急车辆调度等防汛救灾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安办职责:积极参与汛期和台风季节期间,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与协调工作,督促各所站、各单位落实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老旧房屋以及位于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台账,汛期常态化排查巡查,发现隐患应果断处置;参与防汛救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防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城建股职责:组织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的汛前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易涝积水风险,建立隐患台账,明确城市易涝点防汛责任人,组织全面清疏排水管网,确保排水畅通;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防汛抢险方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在灾害发生时,组织力量对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抢险和修复,保障城市正常运行;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城市防汛救灾工作。

  4.建筑和房地产业股职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对在建工程项目的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塔吊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小区内的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5.质安站职责:加强对在建工程防汛期间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检查施工现场排水、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大型设备、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防汛防台措施,对沿街塔吊、临水临山工棚、基坑工程等逐一登记建档,通过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项目责任清单;对受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评估,确定工程受损程度和安全状况。为受灾工程的抢险修复提供技术指导,确保修复工程质量安全;参与防汛救灾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强化落实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6.燃气站职责:负责对全县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加气站、储气库等)进行汛前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制定燃气设施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燃气供应安全;在灾害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燃气设施安全,防止燃气泄漏等事故发生。组织力量对受损燃气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燃气供应。

  7.村建站职责:指导农村地区做好住房和基础设施的防汛工作,开展农村防汛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对农村危房、老旧房屋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通知住户并采取防范措施。对受灾农村的住房和基础设施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方案,指导农村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8.工程站职责:负责本局实施的城乡建设工程项目的防汛工作,制定项目防汛方案,进行防汛抗台风预案演练;组织对工程项目的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收集、整理和上报隐患信息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灾害发生时,组织项目施工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对受损项目进行抢险修复;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防汛救灾工作。

  9.农村公路养护站职责: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农村公路防汛抗台风工作。具体职责为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公路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组织农村公路防汛抗台风预案演练;汛期前的隐患排查,汛期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农村公路损毁抢险技术管理与指导,制定农村公路损毁修复方案,审核农村公路水毁工程设计文件;负责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和抢修以及恢复重建、资金安排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协调等工作;辖区内农村公路防汛抗台风预案演练。

  10.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汛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防汛救灾期间,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侵占城市道路、破坏排水设施等影响防汛救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和日常巡查,做好防止涝水倒灌措施;检查户外广告牌、高层建筑、玻璃幕墙、户外钢架结构设施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推进整改,确保户外广告招牌等牢固安全;配合局建设管理股做好在建项目的防汛抗台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责任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汛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等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防汛救灾期间,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配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做好应急运力组织保障和协调指挥工作,保障防汛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责任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2.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方海事部门)职责:负责道路、水路汛期客运的安全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按辖区气象和道路通行状况,及时掌握客运线路运行情况,根据班车线路公路状况及时调整班次和运营线路,对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及时停班、停运,确保行车安全,防止冒险通行,并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安全管制和调度,备足应急运力,组织应急运输车辆,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畅通;负责内河水上船舶安全防范;对辖区内的所有船舶逐艘落实防台风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防漂船预案对船舶落实锚固措施及应急安全措施,对该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的要及时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严禁船舶违规、冒险航行;加强与水利、旅游、渔业等各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旅游船、渡船和捞砂船以及乡镇船舶等各类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13.园林中心职责:对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地进行汛前检查,加强对城市公园绿地中易发生危险部位的防护巡查,及时清理枯枝死树和可能折断脱落的树枝,对易倒伏的树木进行支撑加固;制定园林绿地防汛应急预案,在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倒伏树木,疏通排水系统,保障市民安全和城市景观;对受灾园林绿地进行灾情统计和评估,制定灾后恢复方案,尽快恢复园林景观。

  14.环卫中心职责:加强对城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工作,特别是在灾害发生前后,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确保排水畅通;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场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等环卫基础设施排查检查,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的防汛工作,保障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在受灾地区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防止疫病传播。

  15.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职责:负责公司承建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防汛工作,制定项目防汛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灾害发生时,组织公司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重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工作

  3.1.1 组织机构。设立抗台防汛工作机构,落实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各部位、各环节抗台防汛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落实抢险队伍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做到通讯畅通,汛情路况信息及时传递。

  3.1.2 编制预案。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增强人员预防台风、洪汛等自然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台防汛的思想准备。

  3.1.3 隐患排查。应根据我县台风洪水和次生灾害发生特点,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1.4 气候监控。洪灾和台风等极端天气之前,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台)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3.1.5 防灾物资。在汛期来临前,一是对防汛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进行全面、详细、严格的盘点,对不能正常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物资,及时进行维修或补充;二是对库存的应急抢险物资进行检查、维护、试验,保证物资合格与完备,对经检查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物资及时更换;三是落实责任,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出库;四是严格落实物资存放制度,加强保卫和消防管理,以确保所备物资质量过关、数量充裕、状况完好,更好地应对应急抢险工作。

  3.2 预警信息

  3.2.1 响应级别。按暴雨、洪水、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3.2.2 信息来源。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江河、水库管理单位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原则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 根据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级响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受洪水和台风威胁最严重地区的响应级别做好防洪防台部署工作。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IV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IV级响应通知;②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带班值班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查看传真,做好值班记录,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交接班相关手续。③局防汛办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其中:养护站负责汇总统计辖区内交通领域公路阻断和损失相关信息,其余防汛(台)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收集公路阻断及损失、普通公路损毁信息报养护站汇总;安办负责汇总统计辖区内住建领域损失相关信息,其余防汛(台)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收集住建领域损失、损毁信息报安办汇总),经领导审核后报送省、市、县各级部门,原则上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各报送一次。视情况发出防洪防台紧急通知,部署防洪防台各项工作。④相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措施。

  4.2.2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Ⅲ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Ⅲ级响应通知;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带班值班表,并通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当日8:00至次日8:00)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查看传真,做好值班记录,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交接班相关手续。③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好台风防范措施;各管养单位提前对公路、水运等设施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尽快修复隐患部位。④信息报送同IV级响应要求。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发出防洪防台紧急通知,部署防洪防台各项工作。⑤各级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集结,做好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中。

  4.2.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Ⅱ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Ⅱ级响应通知,并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指(或其办公室)发出的防御指令,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具体部署防御工作;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同Ⅲ级响应;③各级部门组织建设工地(客货运企业、客货运站点)执行防洪防台预案要求,提前落实必要的停工停运及关停措施,或做好相关准备。④组织各类专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级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完成集结,随时待命。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做好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中。⑤局挂钩各乡、镇、村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分别赶赴各乡、镇、村深入基层和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协助防洪防台工作,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要求。⑥信息报送同Ⅲ级响应,变更一点要求为:根据抢险情况及时报送最新信息。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发出防汛抗洪紧急通知,全面部署防洪防台各项工作。

  4.2.2 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县防指启动防洪防台Ⅰ级响应。

  (2)主要应对步骤:①局防汛办发出启动防洪防台I级响应通知,并贯彻落实省、市防指(或其办公室)发出的防御指令,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具体部署防御工作;②局主要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组织指挥,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具体要求同Ⅱ级响应;③各级部门组织建设工地(客货运企业、客货运站点)执行防洪防台预案要求,提前落实必要的停工停运及关停措施,或做好相关准备。④组织各类抢险队伍按照省、市、县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做到随调随到。⑤局挂钩各乡、镇、村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分别赶赴各乡、镇、村,深入基层和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协助防御工作,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要求。⑥信息报送同Ⅱ级响应。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发出防洪防台紧急通知,全面部署防洪防台各项工作

  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县防指的通知视情调整防洪防台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县防指的通知视情宣布终止防洪防台应急响应。

  6 灾后处置

  6.1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至警戒水位以下,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工作上来;

  6.2 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恢复建筑工地、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生产及运营,恢复水毁道路正常通行;

  6.3 尽快核实伤亡人数与受损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抢险与救灾队伍建设,依托现有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检修、检测和燃气企业等力量,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台风洪涝等灾害发生时应急队伍能及时到位。

  7.2 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并负责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添置更新和储备管理;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部门、单位储备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建立相应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配。

  7.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加强与通信运营部门的联系,出现公用通信网中断或堵塞时,及时通知通信部门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无线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洪防台通讯和现场指挥提供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人员的通信方式、联系方式;建立和完善防洪防台等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7.4 应急技术保障

  开展应急抢险、应急装备技术、危险源监测、应急评估等技术的研究。建立专业人才和专家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和人才的特长、联系方式,为防洪防台及灾后重建的科学选址、规划、建设等提供科学指导。

  7.5 宣传、培训和演练

  7.5.1 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洪防台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局机关干部及领域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7.5.2 培训。建立健全防洪防台等自然灾害的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局机关每年对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应急常规性培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5.3 演练。根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每年开展一次防汛防台应急演练,使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6 其他保障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确保社会动员、医疗卫生、民政救援物资资金、交通运输、治安、新闻宣传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8 其它

  8.1本预案将根据抢险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8.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3本预案解释权为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8.4相关成员随职责及岗位变更自然接任。

  附件:1.2025年度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及乡镇防汛(台)应急设备、物资及抢险救援人员明细表

  2.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道路抢险应急处置救援快速反应小组

  3.2025年度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公路损毁 抢修措施安排表

  附件1: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道路抢险

  应急处置救援快速反应小组

  为使汛期和台风季节期间,公路(桥涵)设施抢毁和船舶防漂流及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种力量,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损失的扩大和减小事故的损失,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领域道路抢险应急处置救援快速反应小组,下设专业技术保障组、物资设备保障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充分发挥交通各专业组及相关部门的作用。

  1.专业技术保障组:由局工程站、养护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县地方海事处负责,积极与县气象局、县防汛办联络,及时提供水情、水位、水流量、雨情、极端气候等数据,使用无人机查看掌握河流流向和技术资料及漂浮物状况,道路、桥梁、涵洞、山体滑坡等状况,参与对临时处置措施的研究。

  组长:喻敦辉  136****0712

  组员:苏海华  187****3306

  杨初民  180****6988

  王烨赅  153****1396

  车辆:闽G909KC

  驾驶员:杨宝茗  180****6877

  无人机:喻敦辉  136****0712

  2.物资设备保障组:由农村公路养护站和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积极协助做好对救援物资、设备、机械的调集运送工作。

  组长:肖林盛  134****3986

  组员:翁荣桂  139****5262

  吴旭航  188****9525

  潘财富  138****3925

  林立荣  139****2379

  王  芬  139****2078

  车辆:闽G228KJ

  驾驶员:王  瑞138****2140

  铲  车:潘财富181****3585

  物资领用:王芬139****2078

  3.人员疏散组:负责调集客运车辆,积极配合受灾点所在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疏散、运输。

  组长:刘珊珊  138****5113

  组员:戴晓萱  186****3339

  蒋  卫  136****2899

  廖国晖  135****6496

  邹丽萍  187****4222

  车辆:闽运公司安排

  4.交通安全秩序保畅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监股负责,维持好受灾点及周围的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抢通现场警戒范围内外的安全。

  组长:陈志刚139****7076

  组员:余鑫辉136****7168

  朱坤永134****8525

  张  震138****0020

  戴建斌133****3737

  肖宗淋183****6365

  车辆:闽AE793C

  驾驶员:朱坤永134****8525

  5.国省道抢险应急组: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乐分中心负责做好国省道干线公路防汛(台)抢险救援应急处置。

  组长:王劲松  138****0168

  组员: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乐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调度。

  附件2:

  2025年度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公路损毁

  抢修措施安排表

  一、公路损毁等级

  1.重、特大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造成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公路阻断,在短期内无法修复通车的。

  2.较大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造成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公路阻断,在短期可修复通车;造成其他农村公路公路阻断,在短期内无法修复通车的。

  3.一般损毁:因洪水、台风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或突发事件已危及国(省)干线、通乡镇支线的行车安全或造成其他农村公路公路阻断,在短期内可修复通车的。

  二、公路损毁抢修措施

  1.重、特大损毁:各级农村公路养护站接到公路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核实,一边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一边用手机或电话向县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除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外,必要时还必须在受毁路段主要路口设置规范、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路政人员值勤、疏导交通,特别要做好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引导工作,(标志在设置后应拍照留档备查)。县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车辆等的调度,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和车辆绕行方案,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毁情扩大的同时,采用修筑便道、架设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通畅,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县防汛办、县政府报告险情,提出紧急支援请求。

  2.较大损毁:各级农村公路养护站接到公路损毁与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核实,一边在险情路段两端设置规范、醒目的禁止通行标志,一边用手机或电话向县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反馈情况;在受毁路段安排专人进行看守、疏导交通。县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根据险情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的调度,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对公路损毁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现场制定公路损毁修复方案。要求做到方案周密、措施得力、物资到位,并按先通后畅,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做好公路损毁抢修工作。

  3.一般损毁:乡镇公路管养部门根据险情大小及时落实物资、人员、设备等的调度,做好公路的抗灾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公路畅通,同时及时向县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公路损毁损失及抢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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