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18-00071
  • 备注/文号: 将价〔2018〕11号
  • 发布机构: 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28
将乐县物价局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将乐县环城出租车票价的通知
将价〔2018〕11号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2018-09-28 09:18

将乐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为优化和改善将乐县公共交通,弥补城区公交覆盖的空缺,将乐县人民政府购置50辆环城出租车陆续投入城区客运市场,满足群众出行便利需求。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和《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闽价综〔20182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将环城出租车票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城出租车3元/人次。

  二、环城出租车运行范围暂定:东至金河湾小区、恒通物流园,西至国有林场、水土办、环卫站,南至火车站、玉华村(含苦竹村安置房),北至机床厂、龟山安置房。

  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或公示栏,标明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计费方式、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8101日起执行

  将乐县物价局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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