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19-00001
- 备注/文号: 将发改价格〔2019〕1号
- 发布机构: 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1-18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将乐县公共交通,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购置10辆客运出租车投入城区客运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和《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闽价综〔2018〕2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运出租车运价:
(一)起步价及起步里程:起步里程为3公里,起步价为7元/车次。
(二)车公里运价:1.8元/车公里。
(三)空驶费:临时租车单程载客,行驶5公里以下(含5公里),不得收取空驶费;超出5公里以上的里程可按车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往返租车的不得收取空驶费。
(四)等候费:载客期间,允许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免费时间,每5分钟按车公里运价收取等候费,计程表自动跳码计费。
(五)夜间加成收费:夜间22时至次日5时租车的,每车公里运价加成20%。
(六)乘客在租用出租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过路、过渡)由乘客承担。
(七)节、假日期间出租车价格一律不得上浮。
二、客运出租车运行范围暂定:新路口村、积善工业园、张公村、桃村、金牛三线、玉华洞景区、乾滩村。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或公示栏,标明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计费方式、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20日起执行。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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