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21-00005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21〕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7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1〕2号)有关要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绑定工作已列入“省对市、市对县”绩效考核中,省、市审改办每月将重点通报各地事项绑定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我县相关情况和问题通报如下:
—、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2月2日市审改办反馈,我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绑定工作仍有630个既未绑定又未登记的事项数,完成率全市排名倒数第一。截至2月3日上午,未绑定未登记数仍有439个。
(一)已完成事项录入单位: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卫健局、应急局、司法局、气象局、档案局、医疗保障局、统战部、总工会、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未完成事项录入单位:工信局(贸促会、金融办)(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部分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已划归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住建局(人防办)、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林业局、水利局、文旅局、文旅局(体育局)、文旅局(广播电视局)、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电影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粮储局、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未建立网办大厅账号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以上单位未绑定事项中,如需进行“无需绑定配置”的事项,不得在“无需绑定配置”中填写“无”“找不到目录绑定”“几乎无该业务”等诸如此类的简单原因,应规范填写“上一级业务或行业指导部门未下放审批权限”等客观原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从目前工作完成情况看,个别单位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滞后、组织不力、成效甚微。有的单位因循守旧,不愿按照全省规范统一的“引领标准”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有的单位只满足于提供线下服务,不愿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逃避网上考核指标的监管约束。
(二)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部分县级业务部门未纵向推动本单位各相关业务股室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绑定工作,经办人员多为办公室,对相关业务股室行政审批职责了解不透彻,制约了事项绑定工作的进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反映的标准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上下沟通协调还不够顺畅,部分事项绑定标准未规范统一,导致许多乡镇、单位工作还未完成。
(三)改革工作存在盲区。经调查,目前我县各乡(镇)均已布设政务网,可进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但是部分乡镇或单位反映情况不实,以无政务网为由,未开展该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造成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出现“断层”。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完成网上办事指南更新。县级业务部门要针对乡(镇)反映的《目录清单》标准问题抓紧开展合法性、合理性研究,按照省内先进标准统一事项办理的“引领标准”,指导本行业各级部门全面完成办事指南更新工作。同时,要协调乡(镇)政府对本级行使权限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行办事指南绑定配。各单位对工作过程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政务中心进行沟通,确保按时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
(二)开展无需绑定配置情况检查。各级业务部门登记的《目录清单》“无需绑定配置”,要由上一级业务部门通过“政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服务类)”中的“标准化事项目录无需绑定确认”功能,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各单位“无需绑定配置”原因合理。上一级业务部门要对审核确认结果负责,在无需绑定原因确认过程中,把握不准的情况要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防止审核工作“走过场”。
(三)完成实体大厅办事指南更新。除了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的调整更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完成办事指南的调整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乡(镇)、村(社区)线下服务窗口的办事指南也应当根据《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办事指南调整更新工作均应于2021年2月8日前完成。(按照2020年12月8日县行政服务中心下发的办事指南模板,参照省网办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填写,并将一套完整的办事指南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于2月8日前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需于2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名单报送至县审改办(发改局)(含职务及联系电话)。
(二)“五级十五同”目录绑定已列入省“难、硬、重、新”问题清单,并且省、市纪委已介入,请各单位切实将工作做到位,防止被问责。
(三)各有关单位再次加快推进事项绑定工作,于2月8日(周一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县审改办将把工作情况提交县效能办和县纪委。
审改办联系人:张紫薇 138****0335
业务指导联系人:杨楠 180****1163
附件:
1.关于标准化事项目录中无需绑定配置操作说明
2.县直部门标准化目录绑定完成情况表
3.乡镇标准化目录绑定完成情况表
4.县直部门、乡镇办事指南模板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