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1-0220-2017-00125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17〕69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7-17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明政办〔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趟不用跑”事项是指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最多跑一趟”事项是指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申请或取件的事项,包括:即办事项,通过网上预审或受理、窗口领取证照或批文时核验材料的事项,其他可以通过简化优化流程实现“最多跑一趟”办理的事项。
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坚持“马上就办”、公开透明、协同配合、便民利企原则,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全面梳理公布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便民服务事项,凡是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中县级列入的事项,均应列入办事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事项,应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的具体措施。
二、任务措施
(一)规范《办事指南》
1.梳理完善清单。在前一阶段梳理并公布“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详见《将乐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将政务〔2017〕12号)〕,对照市直部门和其它县的同类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并补充完善清单事项和内容,对未列入清单事项,要增补列入;对《办事指南》所列事项不完整的,要补充完整,确保无遗漏。各单位(含水、电、广电网络等公共服务单位,下同)应在7月5日前将清单制作成文件,报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后集中统一对外公布。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2.做好清单对应《办事指南》的梳理修正。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并对外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填表示例、投诉电话、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态查询等18项内容。鉴于申报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变动频繁,要及时逐项进行梳理修改,并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修改网上《办事指南》,不得出现事项变动但未及时修正的情况。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第二批对外公布事项)
(二)提升办理效率
1.进一步规范办理事项收件材料。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DB35/T1630-2016)》标准和“十个凡是”要求,重新梳理规范办理事项收件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和对审批没有实质性作用的材料等,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升立等可取即办事项比例,做到审批档案内页资料与《服务指南》所列资料完全一致。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2.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系统建设。根据《将乐县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将投资项目并联拓展到投资项目审批、用地批准、方案审查、施工许可等四个阶段,全流程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并联审查审批,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实现全流程联网共享,减少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在部门间来回奔忙,提高审批时效,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三)推进网上办理
升级完善电子证照系统,支撑县级政务部门证照管理和共享,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及单位业务系统的办事流程,建立电子证照生成应用保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清单,建立办事事项与电子证照一一对应的目录库。一是梳理事项受理时需要的有关部门电子证照(批文);二是梳理事项办结时生成的证照(批文)目录,包括证照(批文)类型、发放对象、有效期限、发证(批文)单位名称等。针对单位审批服务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事项受理和结果反馈方式,审批办事过程中接受经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实现3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 年12月底
(四)深化平台建设
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的作用。做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理的事项,均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络系统进行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效能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五)完善审查工作细则
各单位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已经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基础上,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重点明确单位负责人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明确各个审查环节的廉政防控点,做到审查工作细则无缺项。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三、组织实施
(一)全力部署推进。要高度重视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尤其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且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紧密联系的单位,要作为重点改革部门率先突破,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形成“一次办结”长效机制。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载体,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编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对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在年底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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