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9102-0120-2017-00186 | 文号 | 将价〔2017〕8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01 |
标题 | 将乐县物价局关于建立将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sm09102-0120-2017-00186 | ||
文号 | 将价〔2017〕8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
生成日期 | 2017-11-01 | ||
标题 | 将乐县物价局关于建立将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127号)和《三明市物价局、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价〔2016〕89号)要求,为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向县政府报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等有关单位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 黄兰英(县物价局局长)
副召集人: 黄国宝(县物价局正科级职级干部)
成 员: 肖昭金(县财政局副局长)
施泽永(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 伟(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观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
罗 云(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股长)
周忠辉(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余 勇(县水利局工管站站长)
罗财荣(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彭爱华(县国土资源局规划与耕地保护股股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8-2322593。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需要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成员单位要按照《将乐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部门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全县本部门系统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配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将乐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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