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18-00065 文号将政办〔2018〕71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1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18-00065
文号 将政办〔2018〕71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13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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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13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公开内容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三、公开重点
  (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三)教育领域。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五)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公开方式
  要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归集所监管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等载体,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的覆盖面、到达率。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政策出台后,要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要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所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公开评估结果。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
  

附件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主体

(公开部门)

监督渠道

1

脱贫攻坚领域

扶贫政策

各项扶贫政策、规划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扶贫项目

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

扶贫特定对象

向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2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社会救助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情况。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残联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社会福利

重点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残联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3

教育领域

教育信息

包括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县政府网站

县教育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

4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疫情防控

重点公开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县政府网站

县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4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健康科普

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

包括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个案情况、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汇总情况;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企业“黑名单”

公布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和涉案产品的有关信息

5

环境保护领域

污染防治和

生态保护

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或实时发布

县政府网站

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重污染天气

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

6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灾害事故

包括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或实时发布

县政府网站

县安监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卫计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灾害救助

包括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

7

公共文化

体育领域

公共文化

体育服务

包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网站

县文广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公共文化

体育活动

包括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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