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13-012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将余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 余坊乡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04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余坊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余坊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余坊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1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认真吸取福州“2·16”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决定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乡(镇)落实的原则,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我乡面貌。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场)排查,乡纪检部门抽查的方式,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特别是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2.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政府。
(2)村(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统一审核。乡建设所、国土所负责对各村(场)上报的房屋安全隐患自查表进行审核,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4)纪检部门抽查。纪检部门组织实地抽查,实行比对核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举报信息收集由建设所负责收集。公布举报电话:0598-2991357,张贴于信息公开栏,微信媒体等。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村(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挂村领导、工作队长确认签字后,于6月上旬上报余坊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1.分类处置。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各村(场)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排查疑似危险房屋的,要立即委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清人;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做到链条闭合管理。
2.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依法执行。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号管理。聘请3~5人的专家组,对排查结果及时研究评判,提出处置意见。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专人专班落实,实行销号管理。对全镇“两违”隐患排查尚未整改的,以及各地历年排查出的至今尚未整改的城市危房,要在本次行动中坚决清理,不留尾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并与各村主干协商讨论,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是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资金保障。乡财政所安排专门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存在安全隐患,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确需修缮加固或重建的困难群众,合理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强化部门合力。专项整治由乡政府主导主抓,乡派出所、党政办、建设所、水利站、环保站、农技站、综治办、供电所以及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工作网络,落实责任,抓实工作。
(四)强化纪律保障。一是各村(场)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因专项整治力度不大造成新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五)强化长效管理。引导农村合理有序建房,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等措施,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强化宣传引导。一是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或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和运用微信群宣传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强化对群众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各村(场)每月5日前将本地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余坊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附件:
1.余坊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福建省房屋(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3.福建省房屋(框架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4.福建省房屋(钢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5.福建省房屋(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6.余坊乡 村(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主自查表(其它结构类型)
7.余坊乡 村(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1
余坊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清荣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谢启鹏 人大主席
邱华阳 纪委书记
朱小荣 党委组织委员
陈文雅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乡长
陈观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起强 副乡长
肖世晖 副乡长
成 员:何云雷 派出所所长
黄晓花 财政所所长
黄志宁 建设所所长
肖智平 自然资源所所长
谢晋延 农业服务中心站长
乐慧群 纪检副书记
李联升 安办主任
郭世明 综治办副主任
陈照坤 宣传干事
廖丽梅 宣传干事
肖声平 余坊村书记
谢小兵 余坊村主任
余小明 余源村书记、主任
张尚凡 余源村副主任
郭贤轩 隆兴村书记、主任
肖汉斌 隆兴村副书记
肖明荣 瓜溪村书记、主任
肖邵平 瓜溪村副主任
詹世俭 朱岭头村书记、主任
余维勤 朱岭头村副主任
张路平 洋源村书记、主任
张誉招 洋源村副主任
谢晋誉 马嘶村书记、主任
张贻芬 马嘶村副主任
张金辉 周厝村书记
肖昌禄 周厝村主任
冯儒繁 张都村书记、主任
冯儒辉 张都村副主任
张显康 下张源良种场书记、场长
谢小珍 林场书记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所,负责协调推进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黄志宁兼任,成员由派出所、建设所、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场)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砖混结构)
业主 |
|
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
联系人电话 |
|
|||
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
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
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
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
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框架结构)
业主 |
|
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
联系人电话 |
|
|||
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
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
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
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
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钢结构)
业主 |
|
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
联系人电话 |
|
|||
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
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
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
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
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
自(排)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业主 |
|
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
联系人电话 |
|
|||
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
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
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
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
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6
余坊乡 村(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主自查表
(其它结构类型)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口 |
|
联系方式 |
|
自建房 建设地点 |
|
||||||
建设时间 |
|
占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
房屋结构 |
|
||||||
产权证号 |
|
是否在城区或 其他地区购房 |
|
||||||||||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
|||||||||||||
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是否自行加层、改扩建 |
是否属于“三合一”住房 |
是否 出租、群租 |
是否由厂房改建为住房 |
地基基础是否软弱 |
基础是否下沉 |
墙体是否开裂(几处) |
梁板柱是否出现裂缝(几处) |
结论 |
备注 |
|||
|
|
|
|
|
|
|
|
|
|
|
|||
业主签字:
排查人签字:
注: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组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附件7
余坊乡 村(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村(社区) |
危房户数 |
无审批、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数 |
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数 |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数 |
出租、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数 |
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数 |
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