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1-0120-2019-00033
  • 备注/文号: 将政办〔2019〕48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06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统一配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政办〔2019〕48号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6-11 1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栖山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统一配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强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生猪市场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县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的总目标,自2019年6月15日起,取消所有乡(镇)临时屠宰点,在全县范围内试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检疫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机制,试行期为一年。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10至6月14日)
  1.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对生猪经销商、屠宰户、猪肉零售商等人员情况和乡(镇)生猪日均上市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全县生猪相关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组成情况,以及各乡(镇)日屠宰情况,建立档案。
  2.组织宣传发动。以实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的,以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突破口,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利用网络、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定点屠宰和冷链配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科学解释实施方案,力保社会安定稳定。
  3.完善屠宰环节。明确将乐县兴安肉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肉联公司”)为当前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联公司要根据乡(镇)屠宰数量、配送时间、品质保障等实际情况合理开展屠宰、检疫、冷藏等作业。
  4.确定冷链配送公司。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按生猪肉品冷链运输相关要求,运输生猪肉品需冷库冷藏处理后方可配送。试行期间向有资质冷链运输公司租赁三部冷链运输车辆用于统一配送乡(镇)所需生猪肉品;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管,确保配送过程规范安全。同时,为避免生猪肉品运输环节“二次污染”,试行期间未经县交通运输局和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的冷链运输车辆不得配送生猪肉品。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15日开始)
  1.生猪调运。组织县定点屠宰场、生猪经销商、超市和其他自然人积极参与生猪供应,与猪肉零售商户对接肉品供应工作。原则上生猪调运和上市零售保持供应现状,调运的生猪数量由调运经销商主动与肉联公司对接,由肉联公司安排待宰栏代宰。生猪进场、压栏数量等具体工作,按《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的通告》(将农〔2015〕85号)规定执行。
  2.生猪代宰。生猪实行定点屠宰,肉联公司按公告时间合理安排供应乡(镇)生猪和供应城区生猪屠宰时间。在保证城区正常屠宰作业的前提下,按原屠宰时间提前(即上午4:30前,节假日另行再提前半个小时)对乡(镇)供应的生猪先行屠宰。具体屠宰时间安排由肉联公司根据生猪屠宰数量自行安排,并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和企业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收取相关屠宰加工费用。
  3.冷链配送。一是配送范围。全县11个乡(镇)集市中片区域为:高唐镇、光明镇、漠源乡;南片区域为:白莲镇、南口镇、黄潭镇、万全乡;北片区域为:万安镇、大源乡、安仁乡、余坊乡。二是配送路线。按片区固定3条配送路线,中片区域配送顺序为:光明镇、高唐镇、漠源乡;南片区域配送顺序为:南口镇、白莲镇、黄潭镇、万全乡;北片区域配送顺序为:万安镇、大源乡、安仁乡、余坊乡。三是配送时间。按指定区域和路线,配送生猪肉品到达最后一站时间不能迟于当日上6:30,以便保障肉品在乡(镇)及时上市。四是配送费用。为保障全县乡(镇)肉品价格基本一致,冷链配送费用以市场为指导,根据配送片区合计日均上市肉品斤数和租赁冷链车费用平均分摊:即中片区域运费600元/日、南片区域运费670元/日、北片区域运费640元/日,不足部分由政府平抑物价基金进行兜底。五是价格监控。因增加配送等相关费用,允许配送乡(镇)的生猪肉品销售价格比城区每斤加价不超过0.3元。六是配送对接。由肉品经销商或零售商与配送车辆主动做好数量、肉品对接,生猪肉品送到指定地点后要迅速完成对接和移交工作。
  4.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控乡(镇)肉品价格及上市数量情况,打击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县工信局(商务局)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零售环节应急机制,及时调节干预,确保生猪产品稳价保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1日始)
  全面总结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经验,及时开展“回头看”,并根据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冷链配送和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
  (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生猪产品销售监督管理,对分销经营户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动态,负责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控,适时启动政府平价商店,做好市场调控。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饲养、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全程的疫情监督与防控。严格把好产地检疫和落实准调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监督屠宰企业规范运作。
  (三)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做好应急情况下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制定稳价保供应急预案。
  (四)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法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有关案件侦办。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经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和冷链配送车辆进行监管,对新增的冷链运输车辆把好准入关,确保运输畅通、安全。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职能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负责本区域内猪肉保供的宣传引导、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七)肉联公司:1.生猪屠宰。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规定实施屠宰、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出场产品具有“两章”(“肉检验讫”、“肉品检验合格”)“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对车辆装载前按规定进行消毒。2.产品追溯。将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相关信息完整、如实录入产品可追溯平台,确保产品可追溯。负责产品瑕疵问题的处理。3.屠宰服务。根据定点屠宰和冷链配送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和工艺,保障屠宰和配送环节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冷链配送是落实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猪肉市场需求、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和物价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猪肉产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县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工作合力。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各乡(镇)和多个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乡(镇)、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试行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配送涉及原有利益分配问题,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监管职责,制定并落实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加强信息收集,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试行过程可能产生的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依法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屠宰病死猪和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和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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