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19-00003 文号万政〔2019〕20号
发布机构 万全乡 生成日期 2019-06-26
标题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909-0120-2019-00003
文号 万政〔2019〕20号
发布机构 万全乡
生成日期 2019-06-26
标题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万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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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万全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9〕2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决定在我乡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乡(镇)落实的原则,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统筹兼顾,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我乡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乡村面貌。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LED走字屏、宣传栏、标语彩喷、古韵万全公众号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形成全乡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村排查,县抽查的方式,以乡村为主体,各挂村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乡村干部,对我乡各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特别是位于集镇,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同时,将边远自然村、企业厂区等区域;人员集中部位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无正规设计、施工的历史违建;三层以上私自加层或多次改建的违法建筑等四类排查治理内容,结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范围,统筹推进。

  2.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9日前,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里。

  (2)乡村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县抽查。县级组织实地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3. 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村主要负责人和挂村工作队审核签字后,于5月10日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1.分类处置。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根据排查情况,边查边清,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排查疑似危险房屋的,要立即委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清人;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做到链条闭合管理。派出所、建设所等部门要组织疏导撤离,采取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2.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结构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做好警戒,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建设所要主动靠前服务,提供安全鉴定单位名单供业主选择。

  3.依法执行。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居住人的,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号管理。乡聘请3~5人的专家组,由县住建部门协助提供专家名单,对排查结果及时研究评判,提出处置意见。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专人专班落实,实行销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2.房屋(含厂房)负责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3.乡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建设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抓好“两违治理”,抓好规划管控;农业服务中心配合抓好农村建房和村庄治理;派出所配合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对接,抓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综治办配合做好处置协调相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其中:

  属“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建设所会同乡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擅自加层或者改扩建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自然资源所会同建设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建设所、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建设所负责指导督促;危房鉴定工作由乡建设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养老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乡安办、建设所、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电、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生态环境等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电、停止通信和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二)明确整改要求。要周密部署,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全程介入督促整改、监管指导,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乡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建设所、村委会和乡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排查工作由各挂村领导牵头推动。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和推动本村、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存在安全隐患,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确需改造加固或重建的困难群众,积极申请纳入旧改、危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三)强化部门合力。专项整治由乡政府主导主抓,乡建设、自然资源、农技、派出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工作网络,落实责任,抓实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由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跟踪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五)强化纪律保障。各村委会要负起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领导责任,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敢于较真碰硬。要切实扛起责任,不留情面,不走过场,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因专项整治力度不大造成新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技术保障。乡建设所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在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七)强化长效管理。要坚持疏堵结合,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要引导农村合理有序建房,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申报审批。推动“多规”衔接,强化规划管控,划定建设用地,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强化乡镇权责。二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健全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坚决堵塞漏洞。三要认真履行房屋租赁管理职责。建设、派出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派出所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

  (八)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及时曝光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出租、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明知是危房仍要出租牟利的,要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清除、拆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手软,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村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将本村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福建省房屋(砖混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3.福建省房屋(框架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4.福建省房屋(钢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5.福建省房屋(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安全隐患

  自查排查记录表

  6.将乐县 乡(镇)村(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主

  自查表(其它结构类型)

  7.将乐县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附件1

  万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朱昌健(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傅震宇(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廖周星(派出所所长)

  苏文杰(建设所所长)

  黄流胜(国土资源所所长)

  翁长招(农技站站长)

  陈志焕(安办主任)

  吴思航(民政办主任)

  林  镇(万全供电所负责人)

  汤远勇(万全中心校校长)

  陈孝辉(黄潭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治琴(万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连凰(常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岩顺(竹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长东(杏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八金(良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翁训求(阳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礼荣(上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阙卫良(陇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陆金(高坪村委会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建设所,负责协调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傅震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苏文杰同志兼任。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砖混结构)

业主

 

房屋地点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建成时间

年     月

 

联系人电话

   

层    数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建筑面积

m2

 

基础类型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设计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改造情况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自(排)查情况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结论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框架结构)

业主

 

房屋地点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建成时间

年     月

 

联系人电话

   

层    数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建筑面积

m2

 

基础类型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设计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改造情况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自(排)查情况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结论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钢结构)

业主

 

房屋地点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建成时间

年     月

 

联系人电话

   

层    数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建筑面积

m2

 

基础类型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设计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改造情况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自(排)查情况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结论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自(排)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业主

 

房屋地点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建成时间

年     月

 

联系人电话

   

层    数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建筑面积

m2

 

基础类型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设计情况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改造情况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自(排)查情况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结论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将乐县乡(镇)村(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主自查表

  (其它结构类型)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联系方式

 

自建房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房屋结构

 

产权证号

 

是否在城区或

其他地区购房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是否自行加层、改扩建

是否属于“三合一”住房

是否

出租、群租

是否由厂房改建为住房

地基基础是否软弱

基础是否下沉

墙体是否开裂(几处)

梁板柱是否出现裂缝(几处)

结论

备注

                     
                           

  业主签字:

  注: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组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结论为结构安全可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需加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拆除重建。

  9.其它结构为木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

  附件7

  将乐县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村(社区)

危房户数

无审批、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数

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数

生产、经营、居住

功能混杂的自建房数

出租、群租牟利

的自建房数

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数

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数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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