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7-0120-2021-00026
  • 备注/文号: 将民〔2021〕1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10
将乐县民政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积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将民〔2021〕14号
来源:将乐县民政局 时间:2021-05-10 10:58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21〕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进行分数评定,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招募职位

  百花社区、华山社区、东门社区、白莲社区各1名。

  二、考核对象

  志愿报名参加将乐县2021年服务社区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机构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由县民政局、人社局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四、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考核机制,把有限的社区服务指标向本地生源毕业生、向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双困难”毕业生、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向残疾毕业生、向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高校毕业生倾斜。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核时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考核地点:将乐县民政局六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按照积分择优选择,积分考核见附表(将乐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

  六、考核、体检及结果公示

  1、考核

  (1)材料提交

  ①城乡低保户的报名人员,出具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有效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出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县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证明;

  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大学期间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党、团员组织证明。

  (2)截止时间

  凡报名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5月24日下午5:30分前提供以上有关材料至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便于审核。

  (3) 考核流程

  ①量化评分

  由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将乐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打分,当场汇总、计算。

  ②确定人选

  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按将乐县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总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③补充说明

  同分判定:考核量化分数相同时,以荣誉更高级别、生源地、中共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学历更高者、退役大学生士兵为优先条件,按逐一达到优先条件顺序的毕业生优先;若无其他任何优先条件的情况下,最后由县民政局和人社局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

  体检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结果公示

  报名人员的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于6月5日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0598—2331235(县民政局)

  0598—877068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将乐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

 

 

  将乐县民政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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