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局(商务局):
你局《关于开展闽台经贸交流合作专场活动的请示》(将工信〔2021〕53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台办等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同意你局开展闽台经贸交流合作专场活动。请你局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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